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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大力推进全方位商标政策体系构建。 强化商标在经济和社会政策中的作用。大力支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商标为抓手推动行业、地方经济发展,制定和实施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推动制定和实施地区和行业商标战略。推进自主创新与自主商标培育工作。针对不同地区发展特点,完善商标扶持政策,培育地区特色经济,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积极配合产业政策、区域政策、科技政策、贸易政策等与商标战略的有效衔接。支持建立健全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制度。支持建立重大科技项目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开展商标权获取和保护全程跟踪服务。促进形成核心自主知识产权,通过商标有效保护创新成果。支持在对外贸易中加强商标管理,建立和完善国际争端协调解决机制。 (三)创新和完善商标注册管理体制机制。 1.加强对商标注册与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适应商标战略实施的需要,进一步深化商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商标行政管理体制。 2.加强商标注册管理,提高商标审查效率,缩短审查周期,保证审查质量。完善商标审查、审理、备案登记、撤销及公告制度。完善商标审查质量管理体制,提升依法审查商标水平。适应国际国内商标注册申请发展需要,到2010年底,彻底解决商标注册申请量大幅增长造成的积压问题,商标审查周期控制在12个月之内。力争在2012年,商标工作达到国际水平。按照国家完善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的总体要求,建立和完善适应实施商标战略需要的商标审查人员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商标审查工作激励机制。 3.进一步完善公正、高效、科学的商标评审制度。充分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逐步理顺商标评审工作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商标评审效率与质量,提高在商标确权领域解决纠纷和化解矛盾的能力,充分保障商标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家完善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的总体要求,建立和完善适应实施商标战略需要的商标评审人员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商标评审工作激励机制。 4.加强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健全商标执法管理体制。努力推动各级政府树立商标意识,加强商标保护,营造良好的市场监管执法环境,加快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全国大市场的形成。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商标工作需要,设立商标管理机构,配备相应人员。充实商标行政执法力量,形成一支稳定、高效的商标行政执法队伍。加大商标办案指导力度,建立更为快捷的侵权案件批复机制和办案信息沟通机制。完善区域联合执法与协作制度,形成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的合力,增强执法协作效能。建立预警应急机制,加强对涉及面广、影响大的商标纠纷、争端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理。 (四)分类指导和支持市场主体实施商标战略。 1.引导和推动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使用和注册商标。指导企业在开展经营活动前进行商标信息检索,积极防范风险。 2.大力提高企业管理和保护商标的水平。鼓励和帮助企业建立商标价值评估、统计制度,制定商标信息检索和重大事项预警等制度,完善对外合作商标管理制度,提高自我维权的意识和应对商标纠纷的能力。引导和帮助有条件的企业设立商标管理部门。 3.推进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全面提升企业创立自主品牌意识,加强商标运用和应对竞争的能力,以商标整合企业的技术、管理、营销等优势,形成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引导企业改进竞争模式,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丰富商标内涵,增加商标附加值,提高商标知名度,创立知名品牌。支持企业以商标权许可、质押等方式开展经营活动,充分开发利用商标权的市场价值。 4.引导和鼓励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企业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大力宣传、普及商标国际注册知识,引导企业在国际贸易中使用自主商标,积极进行商标国际注册,逐步提高自主商标商品出口比例。鼓励企业积极应对海外商标纠纷,运用当地法律和国际规则制止海外商标抢注行为和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畅通海外维权投诉和救助渠道。 5.积极搭建交流平台,开展面向企业的商标管理经验交流和宣传培训,分类指导各类企业。大力扶持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自主知识产权创造与产业化项目。研究制定企业品牌培育制度,规范企业商标注册、运用、保护、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各类商标试点、示范工作。建立试点追踪调查体制,全程评测试点企业商标战略实施情况。鼓励商标管理和运用水平较高的企业积极发挥示范作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