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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临夏回族自治州政府
【发文字号】 临州办发[2010]44号
【颁布时间】 2010-04-01
【实施时间】 2010-04-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259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青林、吴家白同志在全州财税金融审计商务工作会议暨第十六届“兰洽会”参会工作动员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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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认真落实国家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切实加大信贷投入力度。各级金融部门要牢固树立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理念,认真贯彻中央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创新金融工作思路,着力突破难点,进一步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不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为加快临夏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力争全年新增各项贷款15亿元,增长20%以上;累计发放各项贷款80亿元,增长18%以上。一是不断扩大信贷规模。各金融机构要把扩大融资规模摆在突出位置,积极探索金融支持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新思路、新途径,主动向上对接项目、争取规模,千方百计争取上级行在调控贷款规模时向临夏倾斜。要善于把握中央货币信贷政策调整的节奏和重点,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谋划建设的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工程、民生工程和特色产业培育方面的重大项目,积极争取信贷规模,力保重点项目建设的贷款需求不留缺口。二是切实加大“三农”投入。各金融机构要紧紧围绕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和“稳粮保供给、增收惠民生、改革促统筹、强基增后劲”的农村工作思路,以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为中心,认真落实“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的要求,努力增加对“三农”和县域经济的信贷投入。今年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限额力争达到7亿元。农行、农发行、农村信用社要坚持“面向三农”,进一步拓展支农范围,切实解决基层贷款难的突出问题,努力满足农村发展和农民生产生活信贷需求。三是大力支持特色产业发展。各金融机构要紧紧围绕落实州上确定的总体思路、战略目标和战略重点,把促进现代商贸流通业和清真食品、民族特需用品、皮革毛纺等特色产业发展作为重点,积极想办法,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大力发展适合商贸流通产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同时,要加强银政银企合作,积极探索激活民间资金的措施办法,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体制机制,主动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贷款难、融资难的问题。要积极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力争各县(市)都能设立一至两家,提高融资能力。四是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各级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不断建立健全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政府、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综合应用司法、行政、经济、宣传等多种手段,在全州范围内形成信用资源共享机制和失信约束处罚机制,进一步营造和谐有利的金融生态环境,努力形成企业、银行和地方政府“三赢”的格局。要高度重视地方金融机构的风险防控,对风险苗头和工作隐患,要早处置,防患于未然。要主动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各种金融犯罪活动,认真查处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努力提高金融案件执行率。
  (三)提升审计质量,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重要作用。审计监督是规范经济秩序、推进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对促进经济平稳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全州审计部门要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职能、建设性作用和“免疫系统”功能,不断拓展审计领域,改进审计工作手段,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一是加强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要继续把宏观经济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审计与审计检查相结合、检查面上情况与审计重点项目相结合、揭示和反映问题与健全完善制度相结合,确保州委、州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要及时追踪反馈项目建设情况,严格控制财政资金用于兴建楼堂馆所,严肃查处违规乱占耕地、征地拆迁中侵害群众利益、建设“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和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豆腐渣”工程等问题,揭示和查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案件。要加强对重点工程投资项目和扩大内需项目的审计监督,及时跟踪反馈项目运行效果,切实保障财政资金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二是加强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要以推动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管理体系为目标,按照“揭露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提高绩效”的审计思路,积极探索推进大格局下的预算执行审计。要在扩大一级预算单位审计覆盖面的基础上,加大对二、三级预算单位的审计力度。要加强对预算编制、管理、执行及结果的全过程审计,查找影响公共财政体系建设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要注重真实性、合法性与效益性的结合,关注和分析预算分配、资金拨付的合规性、财政支出结构的合理性和资金管理使用的效益性,监督财政转移支付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要关注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和财政专户管理情况,促进严格依法治税,防止财政收入流失。要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公用经费和资产管理使用绩效情况的检查和分析,降低行政成本,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三是加强对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的审计监督。要牢固树立“民本审计”的理念,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作为审计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加大对“三农”、教育、住房、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的审计监督,促进公共资源配置更多地向民生领域倾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凡是涉及惠民政策的资金全部要纳入审计监督的范围,资金流向哪里,审计监督跟踪到哪里。要揭示和反映落实政策措施不到位、政策目标未实现以及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依法进行处理,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四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监督。要坚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原则,不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突出审计重点,全面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主要领域的审计监督。对违法违纪违规及渎职失职问题,要坚决揭示和反映,并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审计情况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报送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及组织部门。五是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要强化审计结果的应用,切实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提高管理水平。要进一步强化审计整改责任,对渎职失职、整改不力的,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要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的督促检查,适时通报公示。要加强执纪执法部门的联合,努力形成抓整改的合力。对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案件线索,一定要抓住不放,一查到底,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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