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西省司法厅
【发文字号】 赣司律字[2009]23号
【颁布时间】 2009-03-26
【实施时间】 2009-03-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34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2008年律师工作总结》和《2009年律师工作服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要点》的通知

[接上页]

  (三)全力推动律师党建工作。我们以组织律师党员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契机,以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主题实践活动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加强了律师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和服务工作。一是组织全省律师党员认真学习《中组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学习,广大律师党员进一步深化了对加强律师行业党的领导的重大意义和对科学发展观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并一致表示,要充分发挥律师党组织的核心堡垒作用和律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律师工作实践,提高律师工作科学发展水平。二是切实加强对流动律师党员的管理,规定律师党员在异地转所、转入或转出时,党组织关系也要一并转移。对于初进律师事务所、原来已是预备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的,党组织要加强沟通协调,做好相关材料的衔接和移交工作,加强培养教育。三是认真做好律师党员信息采集工作,转发了《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党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真正做到对本地区律师的政治面貌清楚,对党员组织关系的从属状况清楚,对党员的思想状况清楚。据统计,截至2008年底,全省建立党支部71家(其中,联合党支部14家),律师党员774名。与此同时,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不断发挥,促进了律师事业健康发展,实现了党建工作和所建工作良性互动。如:江西南芳律师所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使事务所的各项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该所的主要做法是坚持“四个结合”,即坚持抓党建与加强自身建设紧密结合、坚持抓党建与增强政治意识紧密结合、坚持抓党建与强化社会责任紧密结合、坚持抓党建与推进文化建设紧密结合。党建工作的有效开展,有力促进了该所各项事业发展。2008年4月4日,中央组织部部务委员、组织局局长傅思和,组织局副巡视员韩旭在省委副书记王宪魁,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长弘强等领导的陪同下,到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进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调研。傅思和充分肯定了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在党建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省委副书记王宪魁,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长弘强也对南芳所党建工作予以了高度评价,称赞道:“南芳所把合伙制度与党内制度结合得很好,也区分得很好,没有用公司化的制度来代替党的制度,也没有用党的制度来代替公司化的制度,同时,尽了很多社会责任,创造了很多社会价值,尤其是党群与所务联席会议制度值得肯定。”
  
  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在促进律师服务科学发展上下功夫
  
  (一)积极引导律师服务和保障社会民生。针对今年特殊的形势,为切实维护我省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我们积极引导广大律师关注民生、服务民生,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供法律服务,着力服务和保障民生,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广大律师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为契机,积极配合做好扩大就业、促进再就业工作,为建立规范协调的劳动关系,尤其为进城务工人员、困难职工群众等弱势群体提供了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如:鹰潭市启动了“律师与和谐创业同行”活动,为创业者免费发放《法律服务指导手册》2000余份。2月16日至19日,芦溪县司法局组织律师在火车站向外出务工人员散发《劳动合同法》等法律宣传资料和法律援助联系卡,同时解答外出务工人员提出的各种法律问题,共散发宣传资料1万余张(本),法律援助卡2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30余人次;以贯彻实施《物权法》为契机,积极配合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为保护权利人物权和其他权利,尤其为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招商引资提供了法律服务。如:九江律师积极参加该市广播电台《百姓热线-百姓与法》节目,为群众提供涉及房屋房产、继承、劳动纠纷和执行等与百姓生活和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咨询活动,据统计,今年共为120多名群众解答法律咨询;以贯彻实施修订后《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契机,参与济困助学,为促进教育公平和保障未成年人权益,尤其是残疾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了法律服务。如:为庆祝第十八个全国助残日,5月19日上午,江西东方红律师事务所3名律师,在该区残疾人服务中心为60余人举行了“信州区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法律知识讲座,收到良好的效果。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