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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鹤岗市政府
【发文字号】 鹤政发[2010]14号
【颁布时间】 2010-04-07
【实施时间】 2010-04-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459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拆迁百日攻坚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组:
  
  (一)工作推进组
  
  组 长:马 冲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鹿英武 市住房保障局局长
  
  李永江 市住房保障局副局长
  
  刘佳奇 市拆迁办主任
  
  各区拆迁负责人
  
  工作职责:负责拆迁工作整体推进,协调各相关单位做好拆迁工作。
  
  (二)宣传报道组
  
  组 长:徐 颖 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成 员:贾 淼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杜广成 鹤岗日报社社长
  
  工作职责:市委宣传部组织安排拆迁推进工作的总体宣传工作;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鹤岗日报社负责组织“两台、两报”记者成立宣传报道组,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报 道,特 别要积极宣传拆迁工作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和典型事迹,公开曝光无理取闹的上访户、倒房 户,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强制拆迁组
  
  组 长:杜荣家 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马 冲 市政府副市长
  
  朱德臣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成 员:陈金久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张忠海 市法制办主任
  
  赵延峰 市公安局副局长
  
  姚梦宇 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厅厅长
  
  刘佳奇 市拆迁办主任
  
  李柏扬 市棚改办拆迁负责人
  
  工作职责:负责履行对拆迁区内无主房、提出无理要求阻扰拆迁的被拆迁户强制拆除 。市拆迁办负责组织履行行政裁决手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强制拆迁的执行工作; 市法制办负责政策指导,限时督办;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现场安全秩序,制定安全情况处置预 案,做好强制拆迁现场公安干警布控,制止抗法、抗拆行为。
  
  (四)纪检组
  
  组 长:慕士超 市监察局局长
  
  成 员:王 喜 市监察局副局长
  
  周延明 市住房保障局纪检书记
  
  工作职责:负责查处违法乱纪的拆迁工作人员,查处带头上访的党员干部。
  
  (五)信访稳定组
  
  组 长:樊金宝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成 员:姜言志 市信访局局长
  
  李永江 市住房保障局副局长
  
  刘佳奇 市拆迁办主任
  
  李柏扬 市棚改办拆迁负责人
  
  各区拆迁负责人
  
  工作职责:负责对上访人的稳控工作及政策讲解,及时调查解决反映问题,确保拆迁稳 定。
  
  (六)安置组
  
  组 长:马 冲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刘佳奇 市拆迁办主任
  
  李柏扬 市棚改办拆迁负责人
  
  工作职责:负责被拆迁房屋验收、安置材料审核、签订拆迁安置协议等安置业务。
  
  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保障局,主任:李永江(兼),副主任:刘 佳奇(兼)。负责日常综合协调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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