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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朔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朔政办发[2010]46号
【颁布时间】 2010-04-07
【实施时间】 2010-04-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477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和驻朔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及民主评议工作,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法制政府和人民群众满意的政府,市人民政府决定2010年在全市各级经济管理部门、社会管理部门、执法监督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以“端正政风行风、保障率先发展”为主题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抓机关必须抓基层”的原则,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推动部门和行业切实解决不正之风问题,不断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为我市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快“两宜”城市建设、保障率先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评议对象
  
  按照全面评议、分类指导的原则,市政府今年把全市各级经济管理部门、社会管理部门、执法监督部门、公共服务行业共47个部门和行业及47个重点基层窗口确定为2010年的评议对象。
  
  (一)经济管理部门(11个)
  
  发改委、经信委(国资委)、科技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委、水务局、林业局、商务局、煤炭局、供销社。
  
  (二)社会管理部门(9个)
  
  教育局、卫生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建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规划局、旅游局、人口计生委。
  
  (三)执法监督部门(12个)
  
  公安局、司法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地税局、国税局、工商局、质监局、安监局、烟草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物价局。
  
  (四)公共服务行业(15个)
  
  供电公司、邮政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工行、农行、中行、建行、财险公司、寿险公司、煤运公司、地电公司、农机服务中心、高速公路朔州公司。
  
  (五)基层窗口单位(47)个
  
  市一中、市四中、市五中、市一小、市二小、市四小、市公路分局神头超限点、自来水公司、新城热力公司、朔州市热力公司、市交通局客运科、市交通局运管所、市物价局物价检查所、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劳动局劳动保险事业所、市劳动局医保中心、市卫生局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市卫生局医政科、朔州市人民医院、朔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南城派出所、北旺庄派出所、北城派出所、消防支队、交警支队、交警支队车管所、市道路交通安全协会、朔州市东安机动车辆测试有限公司、市国土资源局用地科、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市环保局监察支队、市煤炭局煤炭安全纠察支队、市民政局低保管理中心、市规划局规划管理科、市规划局工程管理科、市质监局计量科、市质监局特检所、市发改委投资科、市科技局农业社会科、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市水务局水利工程科、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市人事局人才开发交流中心、市地税局征收分局、市国税局征收分局、供电公司农电部。
  
  重点评议对象:根据国务院纠风办部署的纠风工作重点和省、市行评办问卷调查结果,今年确定教育、卫生、公安、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农业、质监、移动、联通、电信12个部门和行业为重点评议对象。
  
  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重点为部门和行业的下属基层站所、关键岗位、窗口单位、内设处(科、室),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深入开展“群众评站所、百姓得实惠”活动,督促基层站所(岗位、窗口、单位)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使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
  
  三、评议内容
  
  2010年是我省“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也是我市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快“两宜”城市建设、推进率先发展的关键之年。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根据本单位专项治理的重点和群众反映比较强烈、比较集中的问题,以及本单位的实际,研究制定出今年集中解决的1-2个重点问题,下大决心,花大力气,加以解决,真正收到实效,取信于民。
  
  (一)完成市人民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的情况。按照市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完成本部门、本行业和本单位的重点工作任务,把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大决策的实施及为基层和人民群众办的实事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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