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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朔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朔政办发[2010]46号
【颁布时间】 2010-04-07
【实施时间】 2010-04-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477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接上页]

  (二)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情况。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以关注民生、改进作风为主线,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加大整改力度,坚决纠正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的行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注重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主要包括工作纪律松弛,服务态度生硬,“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问题;办事不公、暗箱操作的问题;执法行为不规范、越权执法的问题;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三)创优发展环境的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共山西省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大力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的意见》、《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机关作风优化政务环境、全面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决定》、《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切实抓好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的落实。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的问题,按照依法行政、务实高效、公开透明、廉洁勤政的要求,努力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部门和行业。
  
  (四)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作风建设,把狠抓任务落实的要求贯穿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全过程。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部署,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完成本部门行业的工作任务,完成本部门行业承担的为民办实事任务。
  
  (五)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的情况。要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牵头主抓、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人大政协支持、新闻媒体配合、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纠评建相互促进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规范日常评议工作的基础上,强化日常监督,推行“政风行风问题和案件登记转办卡制度”,通过督导检查、明察暗访、组织召开听证对话会、通报整改落实情况等活动,推动部门和行业的作风建设。要建立和完善多种媒体相互配合的联动机制,创新“政风行风热线”、“政风行风面对面”、“政风行风网站”三个载体的工作方式,形成共同解决群众问题的合力,确保受理群众诉求无障碍。通过完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解决群众反映问题不拖延。通过完善督办反馈机制,确保调查处理结果不延误。通过完善跟踪回访机制,确保处理结果不留死角。要建立和完善不断创新的长效机制,坚持民主评议与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相结合,通过解决重点问题,推动专项治理不断深入;坚持民主评议与政务公开相结合,推动政府部门工作公开透明,确保权力规范运行;坚持民主评议与创建人民满意的政府部门和行业相结合,推动政府部门更加关注民生,既解决老百姓反映的突出问题,又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四、评议方法和步骤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部署、分级组织实施,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突出重点、全面评议,自评为主、督导为辅的方法进行。各级行评办、纠风办要加强对日常评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一)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阶段(2010年4月1日至4月30日)
  
  1.各级政府及参评部门行业要建立健全政风行风评议领导组和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召开评议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年度评议工作。
  
  2.开展政风行风承诺活动。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承诺重点集中解决1-2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并报各级行评办审核备案。同时要将公开承诺内容在本单位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承诺兑现列入各级行评办考核内容。
  
  3.推进新闻媒体联动监督。会同新闻媒体继续办好“政风行风热线”、“政风行风面对面”、“政风行风监督”栏目。六县(区)纠风办和经济开发区都要设立专门的纠风行评网站,市直各参评部门也要利用门户网站开设“政风行风评议”专栏,设立专门的“留言版”,受理群众咨询和投诉举报,设立专门的“反馈栏”,将办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的处理结果在网上进行公示和反馈。各级行评办和市直各参评部门行业要重视和利用报纸和网络的宣传监督作用,整合媒体资源,创新完善工作方式和工作机制,实施媒体联合监督,促进各媒体通过专题评议、即时评议、集中评议、基层评议的方式方法开展舆论监督,使之真正成为政风行风评议的有效载体。各媒体监督栏目要坚持服务于工作大局,把握正确方向,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规范栏目运行,既要自主创新,又要协作配合,变单动为互动,聚分力为合力,逐步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各参评部门行业要积极支持栏目监督,主动参与评议活动,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解决实际问题,增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树立部门行业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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