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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海口市政府
【发文字号】 海府办[2010]122号
【颁布时间】 2010-04-07
【实施时间】 2010-04-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480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大力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意见》2010年实施计划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大力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意见>2010年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责任分解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定期检查反馈,全面完成市委2010年工作要点任务。
  
  
二○一○年四月七日
  
  

  
  
  
  为进一步落实好市委《关于大力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意见》,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国际旅游岛建设为契机,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作为中心任务,继续将新增财力的55%以上用于改善民生,加快构建配置合理、功能完善、便捷高效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努力让全市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共享和谐美好生活。
  
  二、主要任务
  
  (一)就业促进工程
  
  1. 千方百计促进就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力争全年城镇新增就业3.3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 积极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以创业理念和创业文化宣传为先导,以技能培训和创业能力提升为重点,以改善创业环境和完善政策扶持为核心,以项目推介为抓手,以创业指导服务为手段,加大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力度,着力提高创业的成功率和稳定率。(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 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落实对高校毕业生的创业资助和扶持,开展大中专毕业生专项就业服务活动。(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 着力解决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抓好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健全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低保家庭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 完成市级人力资源市场和四级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形成以市级为主导,基层平台为补充的多层次全方位就业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 加强劳动力市场管理,提升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效能。以签订劳动合同、执行最低工资制度、缴纳社会保险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为重点,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做好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教育公平工程
  
  7. 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开展城乡教育对口帮扶工作,鼓励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捆绑发展,促进城乡中小学校在办学条件、教师队伍、管理水平、生源质量等方面均衡发展;免费培训农村中小学教师;加强远程教育基地建设,提升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8. 建立学校危房动态监控机制,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今年要完成三年规划总量的60%。(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9. 继续开展规范化学校创建活动,今年全市有30所学校达到省级规范化学校标准,90所学校达到市级标准。(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0. 完成琼山华侨中学扩建项目和琼山一小分校建设项目,加快琼山中学高中部建设;规划、建设一批中心学校、寄宿制学校和乡镇中心幼儿园,有效引导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城市新区合理流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1. 不断提高职业教育水平,加快旅游职业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新校区和桂林洋高校区配套建设;围绕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需要,大力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中高级技能人才;完成职业教育集团组建工作,发挥职教集团规模效益;支持一职中申报全国重点职校,旅职校申报国家示范职业高中;继续落实中职助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政策等,逐步实现农村生源免费中职教育。(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三)社会保障工程
  
  12. 重点围绕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农民工、被征地农民、灵活就业人员等,扎实做好五项社会保险工作。(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3. 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争取对所有60岁以上农村人口实现全覆盖;探索建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认真组织实施《海口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4. 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补助水平,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机制,使参保居民享受到更多实惠,提高城镇居民参保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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