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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金昌市政府
【发文字号】 金政发[2010]25号
【颁布时间】 2010-04-02
【实施时间】 2010-04-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531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昌市2010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9、社区和单位卫生
  
  牵头单位:金川区政府
  
  9.1 社区和单位设有卫生管理组织,建立卫生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广大居民和职工搞好环境卫生,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评比活动。(金川区政府负责,市民政局、市建设局、市卫生局、市爱卫办、市房管局配合)
  
  9.2 各种车辆停放整齐,社区环境综合整治率≥80%;社区和单位卫生状况良好,道路平坦,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无违章建筑。饲养宠物和鸟类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进行免疫接种,并保证不污染环境。(金川区政府负责,市农牧局、市公安局、市房管局配合)
  
  9.3 市场、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管理规范,无占道经营现象。(金川区政府负责,市城管办、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规划局、市公安局配合)
  
  10、城乡结合部卫生
  
  牵头单位:金川区政府
  
  10.1 有卫生保洁人员和制度。(金川区政府负责)
  
  10.2 有卫生宣传栏本村村民健康知识知晓率≥70%。(金川区政府负责)
  
  10.3 环卫设施齐全、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100%。有污水排放设施。公厕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金川区政府负责)
  
  10.4 路面平整干净,无坑洼、积水及泥土裸露。村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环境综合整治率≥80%。(金川区政府负责)
  
  10.5 河雅路两侧及市区段路面、西坡三队西干渠、白家嘴八队防洪渠集中开展环境治理和进行改造;(金川区政府负责,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配合)
  
  10.6 以城郊四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全面清理城区旱厕,完成地下及地上的基础设施、硬化道路、公厕的规划、选址、修建和旱厕改造。新建改造水冲式公厕20个,新建垃圾中转站5座,新增地埋式果皮箱200个。(金川区政府负责,市规划局、市建设局配合)
  
  10.7 除“四害”措施落实,无违规饲养畜禽。(金川区政府负责)
  
  10.8 农产品交易市场、“五小”行业管理及环境保护符合有关规定。(金川区政府负责,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配合)
  
  10.9 所辖镇建成不少于一个省级以上卫生镇。(金川区政府负责)
  
  三、实施步骤
  
  2010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推动阶段和国家暗防整改阶段(2010年1月-2010年4月)
  
  1、对全国爱卫办城市卫生专家调研组反馈的意见进行整改。
  
  2、制定《金昌市2010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
  
  3、组织筹备召开创卫推进会,并全力以赴做好迎接全国爱卫办的再次暗访和技术评估、考核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再次暗访和国家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
  
  4、整合宣传资源,按照企业、学校、社区和机关“四大块”,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文明意识和环境卫生意识,营造创卫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国家再次审核暗访整改阶段(2010年5月-8月)
  
  1、向省爱卫办报告整改情况,省爱卫办复查验收后再次向国家爱卫办进行申报。
  
  2、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日常卫生管理,做好市民思想教育,保持城市卫生良好面貌,迎接全国爱卫办的再次暗访检查。
  
  3、以社区为单位,发动社区辖区内机关、团体和单位,全面清理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卫生死角,做到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无乱张贴涂写、乱设摊点现象,广告、牌匾设置规范,居民楼房阳台屋顶无乱放和乱挂衣物等现象;沿街单位“门前三包”等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度落实,车辆停放整齐;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无乱扔乱吐现象;城区无卫生死角,街巷路面普遍硬化。
  
  4、根据全国爱卫办再次暗访检查反馈的书面意见和影像资料,认真组织,进行全面整改。
  
  第三阶段:国家技术评估阶段(2010年9月-10月)
  
  1、组织创卫模拟检查,进一步查找薄弱环节,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2、进一步完善各类软件资料,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起草工作汇报,做好文件、技术资料建档工作。
  
  3、强化市容市貌管理,保持卫生整洁。
  
  4、接受全国爱卫办专家组的技术评估考核。
  
  5、根据全国爱卫办技术考核专家组反馈的意见,认真组织为期2个月的整改。
  
  6、整改结束后,向省爱卫办报告整改情况。
  
  第四阶段:接受国家专家组审定阶段(2010年11月-12月)
  
  1、全面准备,接受全国爱卫办的考核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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