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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发文字号】 湘交基建[2010]355号
【颁布时间】 2010-08-13
【实施时间】 2010-08-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612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干线公路建设管理的通知

[接上页]
(四)对于沥青路面的设计,基层、底基层、沥青面层 材料设计参数在缺乏实测资料而套用规范参数表时,要按照最不利情况取值,采用尽可能强化路面设计的参数值;对于大于130kn的轴载,弯沉设计的轴载换算公式n值取5,弯拉应力设计的轴载换算公式n值取9;新建路段和旧路路面不直接作为新路路床顶面的路段,路面总厚度不能小于55厘米,其中基层厚度不能小于45厘米;旧路路面之上直接铺筑新路基层的利用路段,路面总厚度不能小于40厘米,其中基层厚度不能小于30厘米。上述基层厚度系指半刚性基层、底基层的总厚度,级配碎石、级配砂砾和填隙碎石按0.6的系数折算为半刚性基层厚度。
  (五)对于水泥路面的设计,基层、底基层、土基材料设计参数在缺乏实测资料而套用规范参数表时,要按照最不利情况取值,采用尽可能强化路面设计的参数值;目标可靠度系数宜按提高一级目标可靠度后取中变异或高变异的上限值;新建路段和旧路路面不直接作为新路路床顶面的路段,路面总厚度不能小于60厘米,其中面层厚度不能小于26厘米;对于旧路路面之上直接铺筑新路基层的利用路段,路面总厚度不能小于46厘米,其中面层厚度不能小于26厘米。上述基层厚度系指半刚性基层、底基层的总厚度,级配碎石、级配砂砾和填隙碎石按0.6的系数折算为半刚性基层厚度。
  (六)项目实施过程中,设计单位应明确1名设计代表,设计代表应曾全面参与本项目设计,并具备5年以上同类工程设计经历。设计代表每月驻工地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对施工单位的有关要求
  (一)要严格履行合同承诺,派到现场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均要与单位具有合法的聘用关系。
  (二)要实行“首件工程认可制”。凡未经首件工程认可的分项工程,不得批量生产。具体实施方案省公路管理局另行下文发布。
  (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经费并确保有效使用。强化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在施工路段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需要车辆绕行的,应当在绕行路口设置标志;施工路段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夜间施工或者停放作业车辆、机械的现场应当设置反光警示标志;做好交通维护工作,合理进行交通疏导,避免出现堵车现象。
  (四)强化措施,确保工程质量:
  1、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明确职责,使质检人员有效发挥质量管理和控制作用。
  2、对重大、较大施工方案必须进行评审,报业主和监理批准。
  3、拌和站与材料场地必须进行硬化处理。
  4、砂、石材料应按不同规格分开堆放,分类分仓,不得串料。
  5、水泥稳定混合料和水泥混凝土必须采用带电子计量的配料机配料并集中搅拌。
  6、砌体砂浆必须采用机械拌和。
  7、钢筋加工场地要有钢筋加工棚,钢筋存放要有防雨防潮措施。
  8、水泥存放应建立水泥库,并做好防雨、防潮和排水设施。
  9、水泥稳定混合料基层必须立模板摊铺。
  (五)沥青混凝土拌和楼配置要求:
  1、下列系统必须通过当地计量部门标定认可:(1)热料仓的称量系统;(2)沥青的称量系统;(3)矿粉添加设备的称量系统。
  2、控制室的电脑打印设备能提供每盘混合料组成数据信息。
  3、每座拌合楼都应配备4种不同尺寸的塔顶振动筛。
  (六)水泥稳定混合料基层要采用机械摊铺,大厚度基层要采用与压实厚度相应的大吨位压路机全厚度一次碾压成型。采取喷洒水泥或水泥浆等有效措施确保半刚性基层与半刚性底基层间粘结成为整体。采用排式振捣机振捣时,排振移动速度应控制在1米/分钟左右。当水泥混凝土路面厚度大于或等于28厘米时,纵向施工缝应采用企口缝加拉杆型式。要加强对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彻底整治路面混凝土振捣不实、纵缝漏浆造成蜂窝麻面、拉杆钢筋间距过大或缺失、路面厚度不足等质量通病。
  (七)沥青混合料面层必须采用机械拌和机械摊铺,摊铺机要具备自动调节厚度及初步振动压实装置,摊铺时半幅施工作业面现场必须具备3台压路机(1台振动双钢轮、1台轮胎压路机、1台双钢轮静压)。
  
  四、对监理单位的有关要求
  (一)要严格履行合同承诺,监理工程师必须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人事调动手续)并完成岗位登记,方可从事工程监理工作。
  (二)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审查合格后方可同意工程开工。施工单位更换质检、安全负责人应经过监理工程师批准,对于不称职的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监理工程师有权提出撤换并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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