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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区卫生局、稀土高新区卫生局,各大厂矿企业医院、包医第一、第二附属医院,局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十一五”期间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2008~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应急工作培训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卫生局制定了《2008~2010年包头市卫生局应急工作培训规划》,现印发给你们,同时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卫生应急工作培训大纲等文件的通知》(卫办应急发[2007]218号)一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请各旗县区卫生局和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参照本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卫生应急工作培训实施方案,于12月15日前报市卫生局应急办。 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市卫生局将于2009年对各旗县区和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卫生应急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卫生应急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联 系 人:白相工 联系电话:2152533 2529955 2529911 email:btwsjbgs@163.com 附件:1.2008~2010年包头市卫生应急工作培训规划 2.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卫生应急工作培训大纲(略)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1: 2008~2010年包头市卫生应急工作培训规划 为做好“十一五”期间全市卫生应急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2006~201o年全国卫生应急工作培训规划》及《2008~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应急工作培训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不断提高卫生应急管理干部和专业队伍业务素质为核心,广泛开展卫生应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案的培训,为促进卫生应急工作的全面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技术支持。 (一)统一规划,分级负责 包头市卫生局负责全市卫生应急培训工作的总体规划、指导实施、评价督导和管理协调。各旗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分级负责、滚动实施的原则,根据上级规划,制定本辖区实施方案和计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辖区内卫生应急培训工作。 (二)联系实际,注重实效 围绕卫生应急工作形势和任务,紧密结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点和实际,根据受训对象层次的不同,分别实施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做到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知识学习与技能训练相结合,达到培训与卫生应急工作实际需求的高度统一。 (三)整合资源,创新方式 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加强和充实功能建设,动员、利用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卫生应急培训。立足提高操作能力和现场处置内容丰富的培训工作新模式。 (四)规范管理,提高质量 建立健全卫生应急培训工作管理制度,形成监督、评估和考核体系,明确培训标准、任务和规范,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规范开展各级各类卫生应急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培训质量。 二、培训目标与具体要求 (一)培训目标 通过较为全面、系统的培训,切实提高全市卫生应急管理干部的卫生应急意识、政策、理论和管理水平,提高卫生应急专业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向社会普及卫生应急知识。建立健全适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需要的卫生应急培训体系,全面提高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应对能力。 卫生应急管理干部每两年不少于一次培训,各级各类医疗卫生专业队伍成员每年不少于一次培训。到2010年,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急培训覆盖率:市级>70%;旗县(区)级>80%。到“十一五”期末组建优秀的师资队伍;建立一个培训基地;建立一个科学的培训评估体系;力争在2010年前形成高效的卫生应急培训机制。 (二)具体要求 1.卫生应急管理干部培训。卫生应急管理干部培训的重点是增强应急管理意识和公共安全意识,掌握相关法律、法规、预案和工作制度,提高卫生应急常态管理和组织协调、指挥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对辖区内卫生应急管理干部的培训。根据需要,组织应急管理干部到应急管理先进地区考察、培训和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