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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司法厅
【发文字号】 豫司文[2008]221号
【颁布时间】 2008-09-14
【实施时间】 2008-09-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781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河南省司法厅关于深入学习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指示和徐光春书记在省委全委扩大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的意见

[接上页]

  (六)加强监狱劳教和安置帮教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做好监所稳定工作,教育改造好罪犯劳教人员就是对农村社会稳定的最大贡献。要以对党和人民极端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安全稳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强化安全稳定首位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稳定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加强安全防范,确保监狱劳教场所安全无事故。紧紧围绕“教育人、改造人”的工作宗旨,切实加强教育改造工作,强化职业技能教育,培养劳动观念和劳动技能,将罪犯劳教人员改造成自食其力的社会新人。进一步完善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制度,掌握农村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动态,及时接茬帮教。针对农村特点,依托各类经济实体,探索和推进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培训制度,切实提高安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七)发挥政法院校作用,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合格人才
  
  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引导学生理性表达爱国热情。把握教育规律,提高教学质量,注重培养法律实用型人才。加强就业指导,引导学生转变就业观念,服务“三农”建设。引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关心社会,关心弱势群体,关心农民工,以所学的法律知识,服务社会,回报人民群众。加大对干警和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司法行政干警队伍素质。加强法学理论研究,努力将科研成果运用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新农村建设。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胡锦涛总书记和徐光春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到实处
  
  一要加强领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徐光春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农村改革发展服务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政治任务,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实行领导责任制,层层分解目标,将各项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徐光春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对农村改革发展的整体规划,开阔视野,创新方法,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和结合点,制定本地司法行政工作为农村改革发展服务的具体措施,把为农村改革发展服务的要求贯彻到司法行政工作的各个方面,落实到履行职能的各个环节,做到“三农”工作发展到哪里,司法行政工作就服务到哪里,及时跟进、热情服务。
  
  二要加强督查。把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徐光春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列入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督查工作的重要内容,检查广大干警学习是否深入系统,措施是否具体可行,各项工作是否扎实有效。要建立有效的评价机制和考核机制,把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狠抓落实方面的思路、举措和效果,作为衡量司法行政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之一。要通过狠抓落实,使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取得明显成效。
  
  三要加强宣传。加强与主流媒体的联系,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徐光春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举措和效果,宣传服务“三农”工作的新做法、新成效。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主要领导要主动接受新闻媒体采访,介绍本单位本部门活动开展情况,邀请有关新闻媒体选派记者深入一线采访,发现总结先进典型,及时宣传报道,激励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干事创业、争创一流,为服务我省“三农”工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00八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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