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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建设河北省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方案》已经2010年8月16日省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建设河北省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方案 为充分发挥我省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功能,实现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行政监管)等行政服务事项网上集中管理和“一站式”办理,构建河北省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总体要求,充分利用全省电子政务网络平台,以我省现有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为基础,大力推进系统应用,完善和提升系统功能,构建河北省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健全管理机构(河北省网上行政服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管理中心),统筹各级各部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资源,不断扩大网上服务事项,积极推进省、市、县三级行政服务事项网上一体化办理和电子监察,逐步实现所有行政服务事项网上集中管理和“一站式”办理,规范行政权力,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强化应用,完善功能。强力推进已上线网上审批系统的应用,推行网络远程申报,提高服务效果;以用户为中心,不断完善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功能,为百姓提供更加高效、更加便捷、更加透明的服务。 (二)统筹设计,分步实施。以现有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为基础,对网上行政服务中心系统架构和总体功能进行统筹设计和整体规划,提出目标任务和实施计划,分阶段抓好落实。 (三)整合资源,降低成本。依托全省统一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实现各级各部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网络互联,一网多用,提高利用率;整合各级各部门行政服务资源,构建河北省网上行政服务中心,避免重复建设,降低运行成本。 (四)统一标准,信息共享。在对市、县行政服务中心和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上下对接的业务流程、数据交换标准,建设共享的公共基础信息资源库,实现全省行政审批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五)上下对接,提升水平。制定符合网上审批需要的有关规章和管理制度,通过对各市、县行政服务中心的合理授权和流程优化,建立上下业务对接、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推进省、市、县行政服务事项一体化办理,提升服务水平。 三、目标任务 根据总体思路,结合我省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现有基础,构建河北省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到2011年6月底,在省本级实现所有行政审批事项(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的网上办理和联合审批,初步实现省、市、县三级电子监察。 (一)扩充网上服务事项。 1按照“应进必进”、“依法审核批准”的要求,在2009年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和规范的基础上,与国务院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相衔接,提出确需保留的事项清单,未经核定的审批项目不得再行审批或变相审批。(2010年8月至10月,由省监察厅、省法制办负责组织实施) 2对确需保留的非行政许可事项,提出是否实施网上办理意见,适合网上办理的非行政许可事项一律纳入网上办理范畴。(2010年11月至12月,由省监察厅负责组织实施) 3对适合网上办理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业务梳理和信息资源规划。(2010年11月至12月,由省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理清各事项间的业务关联关系,编制业务流程,集约建设统一的非行政许可网上办理系统。已建非行政许可网上办理系统的部门,要按照有关标准进行系统改造,实现非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申报、统一公示和全程监察。(2011年1月至5月,由省管理中心牵头,组织省直有关单位实施,省监察厅负责监督检查) 5依据资源规划梳理的关联关系,建立联合审批系统,在省级实现“一门受理、抄报相关、信息共享、同步审查”的一站式办理服务。(2010年10月至2011年6月,由省管理中心牵头,组织省直有关单位实施,省监察厅负责监督检查) (二)完善系统服务功能。 1按照用户为中心、人性化服务的要求,改造提升网上审批系统在线服务平台,搭建河北省网上行政服务大厅,形成集行政服务事项信息服务、事项受理和在线咨询于一体的行政服务网络门户,并纳入“中国河北”门户网站框架体系。(2010年10月至2011年5月,由省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