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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北省政府
【发文字号】 冀政[2010]102号
【颁布时间】 2010-08-30
【实施时间】 2010-08-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800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设河北省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建设河北省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方案》已经2010年8月16日省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建设河北省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方案
  

  为充分发挥我省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功能,实现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行政监管)等行政服务事项网上集中管理和“一站式”办理,构建河北省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总体要求,充分利用全省电子政务网络平台,以我省现有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为基础,大力推进系统应用,完善和提升系统功能,构建河北省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健全管理机构(河北省网上行政服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管理中心),统筹各级各部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资源,不断扩大网上服务事项,积极推进省、市、县三级行政服务事项网上一体化办理和电子监察,逐步实现所有行政服务事项网上集中管理和“一站式”办理,规范行政权力,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强化应用,完善功能。强力推进已上线网上审批系统的应用,推行网络远程申报,提高服务效果;以用户为中心,不断完善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功能,为百姓提供更加高效、更加便捷、更加透明的服务。
  (二)统筹设计,分步实施。以现有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为基础,对网上行政服务中心系统架构和总体功能进行统筹设计和整体规划,提出目标任务和实施计划,分阶段抓好落实。
  (三)整合资源,降低成本。依托全省统一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实现各级各部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网络互联,一网多用,提高利用率;整合各级各部门行政服务资源,构建河北省网上行政服务中心,避免重复建设,降低运行成本。
  (四)统一标准,信息共享。在对市、县行政服务中心和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上下对接的业务流程、数据交换标准,建设共享的公共基础信息资源库,实现全省行政审批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五)上下对接,提升水平。制定符合网上审批需要的有关规章和管理制度,通过对各市、县行政服务中心的合理授权和流程优化,建立上下业务对接、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推进省、市、县行政服务事项一体化办理,提升服务水平。
  
  三、目标任务
  根据总体思路,结合我省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现有基础,构建河北省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到2011年6月底,在省本级实现所有行政审批事项(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的网上办理和联合审批,初步实现省、市、县三级电子监察。
  (一)扩充网上服务事项。
  1按照“应进必进”、“依法审核批准”的要求,在2009年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和规范的基础上,与国务院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相衔接,提出确需保留的事项清单,未经核定的审批项目不得再行审批或变相审批。(2010年8月至10月,由省监察厅、省法制办负责组织实施)
  2对确需保留的非行政许可事项,提出是否实施网上办理意见,适合网上办理的非行政许可事项一律纳入网上办理范畴。(2010年11月至12月,由省监察厅负责组织实施)
  3对适合网上办理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业务梳理和信息资源规划。(2010年11月至12月,由省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理清各事项间的业务关联关系,编制业务流程,集约建设统一的非行政许可网上办理系统。已建非行政许可网上办理系统的部门,要按照有关标准进行系统改造,实现非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申报、统一公示和全程监察。(2011年1月至5月,由省管理中心牵头,组织省直有关单位实施,省监察厅负责监督检查)
  5依据资源规划梳理的关联关系,建立联合审批系统,在省级实现“一门受理、抄报相关、信息共享、同步审查”的一站式办理服务。(2010年10月至2011年6月,由省管理中心牵头,组织省直有关单位实施,省监察厅负责监督检查)
  (二)完善系统服务功能。
  1按照用户为中心、人性化服务的要求,改造提升网上审批系统在线服务平台,搭建河北省网上行政服务大厅,形成集行政服务事项信息服务、事项受理和在线咨询于一体的行政服务网络门户,并纳入“中国河北”门户网站框架体系。(2010年10月至2011年5月,由省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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