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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西宁市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办[2008]144号
【颁布时间】 2008-08-15
【实施时间】 2008-08-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02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通局关于西宁市班线车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经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市交通局《西宁市班线车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八月十五日
  
  

  
  
西宁市班线车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市客运市场秩序健康发展,消除班车客运安全 隐患,营造良好的客运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 通安全法》和《道路运输条例》等规定,按照创卫工作的要 求,市政府决定对西宁市班车客运市场秩序实施专项整治, 现将整治工作安排如下:
  
  一、主要内容
  
  整治西宁火车站周边非法营运车辆违规揽客,海湖路批 发市场、共和路儿童医院等地非法营运活动,严厉打击西宁 至大才班线车无汽车站安检查验手续(四联单)及西宁至乐 都等班线车超员行驶等违规营运现象。重点整治的区域是市 区非法营运活动比较集中的火车站站东、站西小广场、共和 路、海湖路批发市场等聚集点及西宁至湟中县大才、西宁至 湟源、西宁至乐都客运班线。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市政府决定成立西宁市 班线车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马海州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
  
  于金元 市交通局副局长
  
  杨恒林 市公安局副局长
  
  黄正涛 市法院副院长
  
  赵维彬 市经委副主任、安监局局长
  
  史国鑫 城东区政法委书记
  
  李志坚 城北区政法委书记
  
  宋积珍 湟中县副县长
  
  张 刚 湟源县副县长
  
  成 员:
  
  王 伟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杨国庆 市交通局运管处处长
  
  郭时芳 市交通局运管处副处长
  
  赵景春 市交通局运管处稽查大队大队长
  
  唐崇亮 市信访局副局长
  
  张 荣 湟中县交通局局长
  
  冯贵业 湟源县交通局局长
  
  白银章 湟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韩喜民 湟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蔡守芳 湟中县安监局局长
  
  车永军 城东交警大队大队长
  
  李富才 城西交警大队大队长
  
  张 威 城北交警大队大队长
  
  史 俊 市交通治安分局副局长
  
  马文斌 城东区城管局党委书记
  
  韩海文 城东区火车站派出所所长
  
  刘福昌 市交通局运管处稽查大队教导员
  
  周清芳 城西区运管所所长
  
  贾海东 城北区运管所所长
  
  阮庆红 城东区运管所所长
  
  陶应军 湟中县运管所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于金元同志兼 任办公室主任,王伟、杨国庆同志兼任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市运管 处稽查大队,办公电话:6311862。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 调各部门的工作,统一指挥稽查活动,及时反馈和通报工作 信息,督促各项任务的落实。
  
  三、职责分工
  
  为加大对非法运营车辆的整治力度,确保专项整治取得 实效,由市交通局运管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交通治安 分局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3个联合执法队,市交通局运管处、 西宁汽车站、青海省运输集团抽调专人组成应急运力调度指 挥小组。湟中县、湟源县交通局联合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 分别组成联合执法组(共5个联合执法队,1个运力调度小 组),按照专项整治的要求,对重点区域开展集中整治。
  
  市区第一联合执法队:由城东区政法委(3人)、市安 全监督管理局(1人)、市运管处稽查大队二队(5人)、 西宁汽车站驻站稽查队(5人)、城东区交警大队(4人)、 火车站派出所(5人)、市交通治安分局(1人)、城东区 城管局(3人)分别抽调执法人员组成。责任人:史国鑫, 办公地点设在火车站社会治安综合整治办公室,主要职责: 通过专项整治,使西宁火车站及周边地区防火、防爆等治安 防范措施得以落实;抢劫、抢夺、制售假票、盗窃旅客财物 等重大、恶性案件明显减少;倒卖车票、敲诈勒索、抢拉旅 客、强讨强要等多发性治安问题得到有效治理;车站广场(包 括东、西小广场)机动车辆管理规范,停放有序;火车站广 场拉客、叫客、闲杂、讨要、捡拾、扛包等扰乱治安管理的 现象有效杜绝;火车站及周边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防 防控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市区第二联合执法队:由市交通局运管处(3人)、市 安全监督管理局(1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3人)抽调 执法人员组成。责任人:赵景春。办公 地点设在市运管处稽查大队,执法车辆由市运管处负责解决。主要职责:在共和 路、海湖路等非法营运活动比较集中的地点开展非法营运车 辆专项稽查,清理取缔非法营运车辆聚集点,有效遏制非法 营运活动,严肃查处西宁至湟中县大才等班线车无汽车站安 检查验手续等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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