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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自2003年自治区开展“明珠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竞赛活动以来,全区城市化快速推进,城乡环境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明珠杯”竞赛活动取得了丰硕成果。五年来,通过全区上下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明珠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竞赛活动,全区城市化水平大幅度提高,从2002年底的37%提高到2007年底的45.02%,年均提高1.6个百分点;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从2002年的13.9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39.2亿元,年均增长23.07%,高于同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1.15个百分点;城市建成区面积从2002年底的222.5平方公里增加到2007年底的361.74平方公里,平均每年增加27.85平方公里;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从2002年底的14.66%、14.35%和4.02平方米提高到2007年底的31.82%、28.25%和9.34平方米;城市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从2002年底的34.9%、17.18%提高到2007年底的56.02%、45.22%;城市道路、供水、排水、燃气、供热、公交、环卫等基础设施总量和水平也明显提高。 在“明珠杯”竞赛活动推动下,银川市、青铜峡市、金凤区、大武口区、彭阳县、隆德县、灵武市先后获得自治区园林城市(城区、县城)称号;银川市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卫生城市和节水型城市三项称号;贺兰县获得首批国家园林县城称号;银川市唐徕渠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湖泊湿地保护工程和固原市清水河综合整治工程获得“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全区城市建设实现了量的突破与质的飞跃,城市功能、形象和环境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城市的集聚、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城市竞争力显著提高,城市建设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实践证明,前五年的“明珠杯”竞赛活动是成功的和富有成效的。 为进一步抓好2008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城市建设工作,推动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自治区城乡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启动下一个五年的竞赛活动。下一个五年是实现自治区第十届党代会提出的跨越式发展目标的关键五年,也是全面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的关键五年。各市、县要认真总结前五年“明珠杯”竞赛活动经验,并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好五年竞赛活动计划。通过继续深入开展竞赛活动,更加全面、系统地推进城市建设各项工作,加快城市建设进程,提升城市建设质量,彰显城市特色风貌。特别要开展好2008年的竞赛活动,为下一个五年的竞赛活动开好头,为今后一个时期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起好步。 附件 1、“明珠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竞赛活动五年规划(2008-2012) 2、2008年度“明珠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3、2008年度“明珠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竞赛评比标准(略) 4、2007年城市建设综合指标(略) 二○○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1: “明珠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竞赛活动五年规划(2008-2012)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明珠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竞赛活动成果,继续提升全区城市建设水平,努力实现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城市建设事业跨越式发展目标,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明珠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竞赛评比活动的通知》(宁政办发[2003]72号)精神,结合我区城市建设工作实际,制定2008-2012年“明珠杯”竞赛五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跨越式发展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以“明珠杯”竞赛活动为手段,以实施沿黄城市带发展战略和中心城市带动战略为契机,强力推进城市化进程,大力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再上新台阶。 二、主要目标 五年内,全区城市化水平年均增长1~1.5个百分点,达到50%以上;城市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0%以上,达到或超过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城市人均住房面积年均增加1~1.5平方米,达到33平方米以上;人均城市道路面积年均增加1.5平方米,达到23平方米以上;城市供水普及率达到98%以上;燃气普及率达到85%以上;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75%以上;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40%、45%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4平方米以上;污水处理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0%以上。城市管理水平大幅度提高,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显著增强,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城市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进一步增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