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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建立沟通机制。以此次职业指导进校园活动为契机,建立学校与区县、区县与市职介中心的沟通机制。 (三)鼓励长期坚持。至少与对口院校保持一年的合作关系,鼓励长期坚持。 附件4: 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 招聘活动工作安排 关于北京市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期间招聘活动,现作如下安排: 一、服务对象 以2010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主,包括往年历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合同期满大学生“村官”等。重点是长期失业毕业生、零就业家庭和困难家庭毕业生。 二、组织形式 按照统一的时间安排,设置统一的活动标识,在各自地域内开展相关活动。以开展固定市场、小型化、分专业、特色型招聘会为主,同时启动网上招聘活动,并积极开展信息发布、职业测评、就业指导、创业培训等与毕业生就业相关的各种服务活动。 三、具体要求 (一)各举办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招聘月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动员,认真组织,结合本地实际,高标准做好各项工作。 (二)各举办单位可利用现有固定场所举办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按照活动期间不少于1场、每场不少于30个展位的规模进行组织,举办时间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招聘月期间自定。对于需求量较小或无办会场地的区县,可与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联合举办。 (三)现场招聘会统一冠名为“北京市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xx分会场)”。网上招聘活动,建立服务月网络招聘统一页面,在网站首页醒目位置使用统一制作的招聘月标识,统一冠名为“北京市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网络招聘会”,设置招聘专区、政策咨询专区、人才推荐专区等,各网站自主进行信息录入、管理和维护。 (四)招聘月期间,各举办单位在招聘会现场要设立专门服务窗口,为毕业生提供个性化的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和求职登记等服务。 (五)招聘会要注重实效,提高效率,切实促进供需双方的对接。 (六)各举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针对招聘会现场可能出现的突发公共事件提前制定详细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招聘月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各举办单位对各自的招聘会负全责。 (七)请于9月10日下班前将招聘会时间安排表(见附件5)及安保方案报送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八)各举办单位要做好数据统计工作,每场招聘会结束后及时报送活动统计表(见附件6),并于2010年10月15日前,将招聘月活动情况总结报送我中心。 联系方式: 现场招聘会 联系人:赵佳明庚 鑫付月潇 电 话:(010)62274339、(010)62217508、(010)62220368 邮 箱:bjbys@vip.163.com 传 真:(010)62217509 网络招聘会 联系人:袁 浩胡 睿 电 话:(010)62217507 网 址:www.bjbys.com 附件5: 北京市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 招聘会时间安排表(9月10日至10月10日)
注: 1、各分会场的会标统一为"北京市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xx分会场)"; 2、各分会场的时间安排表及安保方案请务必于9月10日下班前报送到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10)62274339、(010)62217508、(010)62220368传真:(010)62217509 e-mail:bjbys@vip.163.com 附件6: 北京市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招聘活动统计表 主办单位:月 日
(注:每场招聘会结束当日将本表传真到(010)62217509,e-mail:bjbys@vip.163.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