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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9、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培训,将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公务员任职、定级、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公务员每年参加法制培训学习时间不少于40小时。 10、贯彻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制定具体意见或实施方案。中小学校建立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法制教育活动。积极创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 11、贯彻落实省委宣传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企业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企业职工法制教育、企业法律顾问等制度。 12、贯彻落实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省农业厅、省依法治省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意见和措施;加强农村“两委”干部培训;对农民进行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开展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 13、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精神,制定“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和工作标准,召开有关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和检查督促。 14、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要把法律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充分利用机关学习园地、网络等阵地,建设机关法制学习资料信息平台,为公务员学法提供条件。 15、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政府对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开展法制宣传资料、法制信息、法制文艺和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使法律真正融入农村和农民的日常生产生活中,切实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加强基层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建设,有效发挥其作用。 16、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按照“六个一”要求,加强社区普法阵地建设;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相结合,促进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建设。 17、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中小学校法制教育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积极开辟第二课堂,组织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学法用法实践活动。组织和引导学校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18、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建立健全企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法律素质。积极开展企业“依法经营、诚信服务”教育活动和“争创诚信守法企业”,引导依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 19、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各类单位要切实履行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利用单位培训场所和机构组织,开展对所属人员的法律培训和经常性法制教育。 20、认真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利用宣传日、宣传周、纪念日等,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21、积极创新法制宣传方法形式,提升法制宣传效果。在报刊、影视、网络等大众媒体开办法制宣传栏目或专题节目,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为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宣传活动。 三、依法治理 22、探索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努力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23、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政府《关于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围绕平安建设、和谐区域建设以及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24、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落实工作标准,定期进行命名表彰。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健全村民自治组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四民主、两公开”等制度落实,加强对村两委成员的培训;三级调解组织网络健全,治安防范工作落实,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农村社会稳定,村民安居乐业。 四、工作成效 25、创造性地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公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26、普法依法治理整体或单项工作成绩显著,得到上级肯定和群众认可。 27、及时发现和培养各类先进典型,总结和推广成功的经验做法。 省直单位结合本部门本系统实际情况,参照此标准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