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豫人口办[2008]42号
【颁布时间】 2008-04-23
【实施时间】 2008-04-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579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南省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在部分县(市区)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项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在部分县(市区)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项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人口办〔2008〕42号)


  

  各省辖市人口计生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稳步推进我省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省人口计生委决定在部分县(市、区)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项目。现将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及时向我委科技处反映。

  

  附件:1、关于在部分县(市、区)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项目的实施方案

  

  2、出生缺陷一级预防项目宣传工作指导意见

  

  3、出生缺陷一级预防项目营养素补充指导意见

  

  4、出生缺陷一级预防项目单位名单

  

  
二○○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关于在部分县(市 区)

  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项目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简称《决定》),积极稳妥地推进出生缺陷预防工作,研究探索适合我省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出生缺陷预防工作模式,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在31个县(市、区)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项目(简称项目),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决定》、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6〕22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强化以人为本理念,把开展项目作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重要切入点,依靠党委、政府重视,争取财政支持,利用计生服务网络优势,加强部门合作,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满足群众对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的多层次需求,为实现中原崛起创造有利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项目单位出生缺陷人群监测和综合干预,了解出生缺陷发生率及人口学特征、主要出生缺陷发生率排序及地理分布;利用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开展出生缺陷人群监测和以孕前孕期保健为重点的综合干预措施,探索适宜基层实际情况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模式,建立技术干预、政策干预、法律干预、优质服务和信息风险为一体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及评估体系,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一)通过开展全人群监测,培养人口计生系统重点出生缺陷病种监测队伍,建立监测及评估体系。

  

  (二)通过采取综合措施,使一级干预措施覆盖率达到80%以上,孕妇出生缺陷预防、孕期保健等相关科学常识知晓率达90%以上。

  

  (三)探索目标人群中目标疾病的健康促进途径,建立群众可以接受的行之有效的监测和干预规范。

  

  (四)规范孕前优生监测技术服务,制订实验室质量控制标准,建立遗传优生咨询规范和实验室检测服务流程。

  

  (五)研究建立出生缺陷综合干预模式和长效工作机制。

  

  (六)通过项目实施,使一些重点病种的发生率有明显下降。

  

  


  三、具体要求

  

  (一)搞好基线调查。项目单位要对本地出生缺陷发生现状调查、育龄群众出生缺陷预防知识知晓率、认知程度、县乡服务机构优生服务能力等方面开展基线调查,为制定工作方案和项目效果评估提供科学依据。要建立出生缺陷高危人群管理服务档案。

  

  省人口计生委负责制定基线调查方案,统一培训,统一组织实施。

  

  (二)明确目标人群。辖区内符合生育政策的已婚待孕妇女为项目目标人群。项目单位要积极做好目标人群自觉接受婚前医学检查的倡导工作;对已婚待孕夫妇登记造册,建立优生服务档案;组织目标人群参加孕前优生优育、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知识培训,增强其优生优育意识,树立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

  

  (三)营造社会环境宣传氛围。充分利用人口计生系统服务网络优势,大力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科学知识,提高育龄群众优生优育知识水平和行为能力。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墙报专栏、文图宣传品、培训讲座、文艺演出、群众活动、互联网等多种形式,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广泛宣传预防出生缺陷的重要性、必要性,提高全民的优生意识,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激发群众参与的自觉性、主动性,使其成为自觉行为。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