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三亚市政府
【发文字号】 三办发[2008]17号
【颁布时间】 2008-03-26
【实施时间】 2008-03-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753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市财政局牵头,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配合)

  
  

  
  (二十六)深入推进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公示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规范企业投资核准制和备案制;推进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制度。

  
  

  
  (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审计局、市监察局配合)

  
  

  
  (二十七)进一步完善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制度。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探索建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四位一体的统一的招标投标机构。进一步健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机制,强化对招标投标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海域)、工业用地使用权和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规范协议出让行为。

  
  

  
  (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市规划建设局、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监察局配合)

  
  

  
  (二十八)加强对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管,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完善国有产权交易制度,强化对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管,国有产权转让必须严格执行进场公开交易制度。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严格执行“管采分离”,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市财政局牵头,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市规划建设局、市监察局配合)

  
  

  
  


  
  六、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

  
  

  
  (二十九)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反对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突击提拔干部、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行为。认真做好提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征求纪委意见的办理工作,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

  
  

  
  (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纪委监察局、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市审计局、市人民检察院、市直机关工委配合)

  
  

  
  (三十)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结合开展“制度执行检查年”活动,对党内监督条例实施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推动党内各项监督制度的落实。围绕贯彻执行党内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议事规则、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批评和自我批评等制度,强化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深入推进任前廉政谈话、上级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函询等制度的落实,认真落实《海南省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探索实施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党内询问和质询办法。加强对群众反映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信访件初核了解工作,对不构成立案和组织处理的,要从关心爱护干部出发,及时找当事人谈话,早打招呼,及时提醒,做好预防工作。

  
  

  
  (市纪委监察局牵头,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市直机关工委配合)

  
  

  
  (三十一)加强审计监督。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继续抓好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工作,逐步推进农村基层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

  
  

  
  (市审计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察局、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民政局配合)

  
  

  
  (三十二)深入推进政务、村务、厂务公开工作,探索推行党务公开。

  
  

  
  1、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制度措施,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政府上网工程,逐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不断拓展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领域,完善制度措施,进一步推进文明窗口服务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2、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务公开工作,健全村务公开工作制度和措施,增强公开的真实性和实效性,坚决纠正公开工作中的形式主义。

  
  

  
  (市民政局牵头、市村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3、深入推进厂务公开工作,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强化对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维护好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市总工会牵头,市厂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