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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国家项目工作组将对每个省第一个启动现场调查工作的监测点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本省其他监测点应派人到现场观摩。国家项目工作组对其余监测点的现场工作进行随机抽查和督导。省级工作组应对本省所有监测点的现场工作进行督导和质量控制。 九、工作时间和进度安排 2010年2-7月 方案制订及预调查 2010年8-9月 人员培训 2010年8-12月 现场调查、数据录入、验收及数据清理 2011年1-6月 数据汇总、分析及报告撰写 附件2: 天津市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总体方案 一、背景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条件得到不断改善,人均期望寿命逐年上升。然而,以心脑血管疾病、肿瘤、糖尿病为主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简称慢性病)的流行日趋严重。近年来我市主要慢性病(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糖尿病)和伤害死亡占总死亡的比例呈持续上升趋势,已经由 1999 年的 76.68%上升到 2008 年的 83.18%。 大量研究证实,许多慢性病的发生有着共同的危险因素,特别与不良行为和生活方式密切相关,包括吸烟、 酗酒、不合理膳食、缺乏体力活动,精神因素等。掌握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的发生发展趋势及其规律,对于我市慢性病防治制定相关政策和干预策略,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治措施提供科学依据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我市将于 2010 年起建立天津市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系统,以三年为一个周期,每年组织6个区县(滨海新区分为塘沽、汉沽、大港3部分)开展一次现场调查,其中2个区县同时开展血生化测量。 二、监测目的 (一)建立持续、高效的成人慢病相关危险因素监测系统; (二)了解慢性病及其相关危险因素在天津市不同地区、不同人群中的流行状况; (三)探索主要慢性病与其危险因素之间的内在联系,分析我市慢性病相关危险因素的变化趋势,预测慢性病流行趋势; (四)为制定和评价卫生政策、干预措施提供基础数据。 三、监测对象、方式与时间 监测对象为天津市18周岁及以上的常住居民(在调查地居住6个月以上)。采取主动监测,采用集中调查和入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现场调查时间定于每年的10月。 四、抽样及调查对象的确定 (一)抽样原则 1.保证监测样本天津市代表性,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人口年龄、性别比例与天津市情况尽可能一致,兼顾地理分布的均衡性,同时考虑经济有效的原则,以及抽样方案的可行性, 采用多阶段分层随机整群抽样的方法。 2.各区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增加样本。 3.考虑到慢性病相关危险因素在家庭中具有聚集性的特点,调查样本的基本单位为个人,即抽取家庭户中按规定选择的一名成员。 (二)监测点的确定 在全市开展现场调查工作,每年组织6个区县。其中,为提高监测资料的综合利用效能,充分利用我市现有的慢病综合防治示范社区信息,按照按比例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1/3区县监测点作为扩展内容调查的监测点。 (三)样本量估计 我市每三年监测总样本量共4032人,该监测样本约占全市18周岁及以上人口的 1/20000(5/10万)。结合实际情况,在其中6个区县监测点上开展血生化测量,所抽取到的区县监测点上的所有调查对象全部血生化测量,人群总样本量为1344人。 (四)抽样 1.乡镇/街道、行政村/居委会的抽取采用系统容量比例抽样法(pps),群的大小采用家庭户数。 2.调查户的抽取采用随机整群抽取一个村民小组(自然村)或居民小组。 3.调查对象的确定采用kish表抽样法。 4.采用按比例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进行生化检测的区县监测点。 五、监测内容 包括调查表调查、人体测量两个部分。其中个人调查表和人体测量均为核心内容,核心内容为各区县必须进行的调查内容,生化检测作为扩展内容只在抽取的6个区县监测点上进行。 1.调查表 调查表包括家庭调查表和个人调查表(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另行下发)。 2.身体测量记录表 (1)核心内容:身高、体重、腰围、血压。 (2)扩展内容:血生化(血糖、血脂等)。 六、培训 1.培训对象:各区县监测点现场调查相关人员。 2.培训方式: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取课堂讲授和实践相结合的形式对全市各区县测点的调查相关人员开展培训。 3.资格认证:培训后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考核,并向合格者发放《天津市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调查表调查资格证书》和《天津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人体测量资格证书》,获得证书者方可从事相应监测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