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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七、职责分工 天津市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2010)现场调查工作在天津市卫生局直接领导下,由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组织协调实施,并成立专家技术指导组(表一)。由技术指导组负责调查方案和指导手册的设计和论证,编写统一的培训教材,集中采购体测工具,组织对各区县培训、现场调查的实施、质量控制、资料审核和验收等各个环节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完成资料的统计分析和整理报告工作,并负责组织、协调各区县调查工作。 各区县卫生局负责协调本辖区疾控中心、有关医疗机构和抽样街道(乡、镇)政府办事处等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发动、宣传和群众动员工作,保证监测工作的顺利实施。 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适合各自的现场实施方案,负责辖区调查点的具体调查实施工作、质量控制和相关数据汇总、审核及上报。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负责具体实施现场调查工作,按照工作方案开展居民预约,并根据抽样原则进行调查对象的确定,开展调查工作;发动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群众骨干,协助现场组织工作,确认调查对象的真实身份,保证调查工作真实、可靠。 八、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每年9月。确立组织系统;集中采购体测工具;印制调查调查表及其他调查资料;组织培训及其他准备工作。 (二)现场调查阶段:每年10- 11月。组织现场调查,完成调查及资料审核及录入工作; 提交原始调查表、数据库及相关资料。 (三)审核验收阶段:每年12月-次年6月。完成数据清理及初步统计分析任务;提交调查总体报告初稿。 九、质量控制 为保证监测的顺利实施和调查质量,各区县卫生局负责对监测的每一环节组织实施质量控制,从而使调查获得的数据尽可能地反映真实情况。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市监测工作的质量控制工作。 附表:天津市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专家技术指导组名单 附表: 天津市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专家技术指导组名单 组 长:江国虹 副组长:宋桂德 成 员:王 冉 吴佐军 王德征 张 辉 张 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