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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青海省政府
【发文字号】 青政办[2008]31号
【颁布时间】 2008-03-19
【实施时间】 2008-03-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021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青海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10 ┃锡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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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锑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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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稀土 ┃┃┃ ┃┃ ┃ ┃ ┃ ┃ ┃ ┃
  ┣━━━━╋━━━━╋━━━━╋━━━━╋━━━╋━━━━╋━━━╋━━━╋━━━╋━━━╋━━━╋━━━┫
  ┃13 ┃磷 ┃┃┃ ┃┃ ┃ ┃ ┃ ┃ ┃ ┃
  ┣━━━━╋━━━━╋━━━━╋━━━━╋━━━╋━━━━╋━━━╋━━━╋━━━╋━━━╋━━━╋━━━┫
  ┃14 ┃ 钾盐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15 ┃┃┃┃ ┃┃ ┃ ┃ ┃ ┃ ┃ ┃
  ┃┃ 矿种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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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计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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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各地区如果没有表中所列矿种,或虽有该矿种但未进行开发,或虽已开发但按规定无需整合的,该矿种涉及的统计内容可以不填。

  2、共伴生矿以主矿种为统计对象。

  3、表中“其他矿种”是指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大影响的矿种,如果超过1种,应按此表格式续填。

  审核人:填表人:填报时间:2008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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