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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创建消防安全县区第二个三年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现将《昭通市创建“消防安全县(区)”第二个三年规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八年三月十八日 昭通市创建“消防安全县(区)”第二个三年规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综治维稳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平安云南·消防安全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及全省深化“平安云南·消防安全县(市、区)”创建工作玉溪会议精神,继续深化我市“消防安全县(区)”创建工作,巩固创建成果,提高创建层次,夯实基础工作,全面推动我市消防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圆满完成《昭通市“十一五”时期消防工作发展规划》既定目标和构建“和谐社会、平安昭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全面抓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有关要求为主线,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火灾预防工作的新期待,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火灾预防工作的新要求,不断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创建体系,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着力整治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大力加强公共消防设施、装备和消防力量建设,全面加强城乡消防工作,建立健全灭火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的能力。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消防安全县(区)”创建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昭通市创建“消防安全县(区)”第二个三年规划工作领导组,组长由杨艾东副市长担任,市政府王应斌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刘俊副局长、消防支队毛正海支队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刘万泽局长任副组长,市财政局郝流勇副局长、民政局何升灿局长、工商局陈学昆局长、教育局平锦局长、建设局陆松局长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消防支队,由消防支队长毛正海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相关部门抽调组成。 三、时间安排 “消防安全县(区)”创建活动为期三年(2008年-2010年),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到2010年建立符合昭通实际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消防安全组织体系和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全面实现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形成覆盖城乡的专业灭火应急救援体系;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实现零欠帐;消防车辆装备、个人防护装备和抢险救援器材达到国家标准;坚决杜绝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减少较大以上火灾和一般火灾。“平安昭通·消防安全县(区)”创建工作达到云南省消防安全创建活动5个示范标准的要求,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明显提高。 四、工作目标 (一)三年内年均火灾起数的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下,坚决杜绝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减少较大以上火灾和一般火灾,年人均火灾损失控制在0.5元以内,死亡人数控制在0.03人/万人以内。 (二)水富、绥江、巧家三县要结合新区开发、城市搬迁,同步完成部队营房建设任务。老城区、新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市政消火栓建设率达100%。 (三)全市消防队(站)车辆器材装备、个人防护装备和抢险救援器材达到国家标准,公安现役消防中队、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人员达到30人以上。 (四)“消防安全县(区)” 100%达到创建标准,社会消防安全整体水平跃上一个新台阶。 (五)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着力提高群众消防安全素质,使城市居民消防知识普及率达90%以上,农村居民消防知识普及率达80%以上。 (六)重点工种、特殊岗位人员持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证书上岗率达100% 。 (七)大力实施农村、社区警务战略和“村村消防队”工程,100%的乡镇、行政村组建志愿(义务)消防队,100%的农村、社区消防工作与公安警务室同步建设,逐步实现“一乡一车一队一泵”的乡村消防队建设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