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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在电子信息、生命健康、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领域加强技术攻关和产业布局,有条件的地方可积极发展航空航天、海洋工程装备等产业。重点推进珠三角地区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将广州、深圳建设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中心。近期重点在高端新型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半导体照明三大产业取得关键技术和产业发展的重大突破,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推进百强项目建设。高端新型电子信息重点发展新显示、新通信以及软件和集成电路等领域,着力发展面向移动通信、汽车电子、数字电视、信息安全等重点领域的嵌入式软件和应用软件,积极推进云计算运用平台建设,促进无线宽带城市和物联网发展,推进长期演进(lte)、第四代移动通信及其技术(4g)等后续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打造国家级通信产业集聚区,加快推进广州、深圳高世代液晶平板显示产业基地和佛山、河源、汕尾有机发光二极管(oled)产业基地建设。新能源汽车重点发展电动汽车、天然气汽车,以及高性能动力电池、电机等关键零部件,支持广州、深圳市发挥汽车产业研发、生产、配套、服务等优势,打造2-3条以骨干企业为核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形成以广州、深圳为整车生产中心,以佛山、珠海、惠州、中山等地为主要零部件配套区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布局,建设全国重要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半导体照明重点发展大功率发光二极管(led)外延片、芯片、衬底材料等前端产品和生产装备,打造以广州、深圳为核心,东莞、中山、佛山、江门为重要组成部分的珠三角绿色半导体光源产业集聚区。到2012年,率先在高端新型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半导体照明三大产业实现关键技术和产业发展重大突破;到2015年,基本建成符合现代产业发展要求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体系。 (二)构建六大主体产业。 加快建设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优势传统产业、现代农业、基础产业等六大主体产业,建立相关产业标准体系,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主体框架。 --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重点发展金融、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外包服务、总部经济和商务会展、文化创意以及旅游等现代服务业,推进服务业百强项目建设,打造四大产业基地,形成八大类型共60个以上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开展城市金融、农村金融、统筹城乡金融服务一体化改革创新综合试验,支持广州、东莞、佛山南海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在东莞开展设立台资银行等金融合作试点,全面推进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省属金融控股集团。大力发展金融后台服务产业,建设辐射亚太地区现代金融产业后援服务基地,形成4个产值超千亿元的金融产业基地。培育第三方、第四方物流市场,加快建设南方物联网示范工程,支持中心城市或区域性中心城市依托空港、海港,建设花都空港、宝安空港、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广州南沙保税物流园等大型现代物流基地,培育和建设30个省级物流园示范区。大力发展科技研发服务、信息传输和技术服务、内容增值服务等新业态,培育发展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网络产业,重点建设以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市为中心的射频识别技术和卫星定位产业基地与研发基地以及广州、深圳、珠海三大国家级软件产业基地。推动科技中小企业股权转让试点,加快建设广州、深圳技术产权交易中心。重点推进广州和深圳两个国家级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建设,带动珠海、佛山、中山、东莞等市的服务外包业加快发展,形成2-3个国家级服务外包产业基地。鼓励跨国公司和国内大型企业集团设立物流中心、采购中心、研发中心、中介服务中心和培训中心,积极培育壮大本地企业总部。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重要国际影响力的专业会展,打造“亚太重要会展经济区域”,形成3个以上世界一流的会展品牌。做大做强以创意内容为核心的文化服务业,重点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传媒出版、工业设计、动漫游戏、影视制作、音乐创作、广告设计、数字印刷等产业基地以及文化会展和产权交易平台,形成4个以上国家级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基地。加强粤港澳旅游合作,全面推进国民旅游休闲计划,配合绿道网建设,打造珠三角优质生活圈,建设全国旅游改革综合实验区。“十二五”期间,现代服务业重大项目新增投资5000亿元。到2012年,现代服务业增加值达14000亿元,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58%。到2015年,现代服务业增加值达20000亿元,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60%,其中金融业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15%,科技服务业增加值超过2000亿元;基本形成与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相配套的现代服务业体系,初步建成与港澳地区错位发展的国际航运、物流、贸易、会展、旅游和创新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