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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建设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全面落实省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的政策和配套措施,重点办好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和示范园。建立健全由当地主要领导抓产业转移园区招商引资的机制,加快转移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引进一批符合园区主导产业发展方向、附加值高、创新能力强、产业带动作用大的项目。实施园区生产服务业示范工程,建设一批物流、风险投资、科技信息、技术支撑、人才培训和质量检测等生产性服务平台。大力推进产业转移园区生态文明建设,集聚发展一批低碳高端产业和配套产业,重点推动产业转移示范园建设成为低碳型、循环型、生态型园区的典范。完善产业转移园区目标责任考核激励约束机制。大力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推动企业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加快当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提高园区本省劳动力就业比重和全员劳动生产率。到2015年,本省劳动力就业比重显著提高,产业转移工业园成为粤东西北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点。 --建设数字广东。统筹信息网络规划、建设和管理,突破区划、部门、行业界限和体制性障碍,争取在珠江三角洲和云浮等有条件的地市率先实现电信网、互联网和广播电视网“三网融合”,促进网络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建设全省基础传输网络和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络,实现粤港澳网络一体化;加快完善网络民生、网络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在线化三大工程,率先发展“物联网”,推进基础通信网、应用网和射频感应网的融合以及数字家庭行动计划和“信息兴农”,分区域、按步骤推进无线宽带城市群建设,改善农村地区通信基础设施,基本实现宽带到村、应用入户,构建“随时随地随需”的信息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实现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在全省政务、商务、生产生活中的普及应用。到2012年全省主要信息化指标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到2015年,珠江三角洲地区信息化水平进入世界先进行列。 --建设广东循环经济系统工程。加快完善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政策法规体系、能效标准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及有效激励和约束机制。全面实施广东省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扩大我省国家级和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大力推进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实行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鼓励企业创建国家级清洁生产企业及节水、节能、节材、节地型和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以制造业低碳化为突破口,推动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实现园区间及园区内热电汽冷联供和废水废渣集中处理,形成资源循环利用生态产业链,打造绿色制造业示范基地。以省产业集群示范区和专业镇(区)为重点,建成30个循环经济生态工业园。到2015年,在全省建立起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特征,集清洁生产企业、循环生态工业园区和节约型城市为一体的循环经济体系和节约型社会,成为全国循环经济示范区。 --建设广东现代流通大商圈。着力构建以广州、深圳两大商贸物流中心为核心,以珠三角、粤东、粤西、粤北四个城镇群为支撑,对接港澳及周边省区,辐射东南亚、功能互补的现代流通网络体系;推动商业贸易龙头企业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经营,建立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流通企业集团。加快发展商贸流通业,推广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等现代经营方式和新型业态,进一步提高城市零售连锁化率。大力发展专业化批发市场,促进传统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加强全国性和跨区域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率先在区域中心城市建设一批中高级流通贸易市场。构建现代分销、批发体系,积极发展总代理、总经销批发组织,形成重要商品集散、采购、物流配送和会展四大中心。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为重点,提升珠三角地区农村零售业发展水平,完善农产品流通网络体系,形成城乡双向流通格局。到2015年,现代流通业占服务业的比重显著提高,建立起门类齐全、布局合理、运营灵活的大市场、大商业、大流通的全国现代流通中心。 --建设粤港澳金融合作平台。在内地与港澳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框架下,完善粤港澳金融合作协调机制,推动粤港澳金融合作与开放先行先试,努力推进三地金融机构、市场、业务等双向开放。打造港、澳、深、穗、佛金融合作圈,联通粤港澳金融市场,探索三地金融机构直接跨境开展金融试点工作,加强粤港澳资金跨境结算合作,推行对港澳地区贸易项下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支持深交所与港交所互联互通,探索粤港两地交易所会员参与资格互认工作,开展境内个人直接投资境外证券市场试点。加快金融机构合作和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的合作,进一步降低港澳金融机构进入珠三角的资本限制条件,增加引进港澳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准入类型,加强粤港澳金融人才合作。到2015年,金融产业成为我省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占全省gdp和第三产业的比重显著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