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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旅游局
【发文字号】 沪旅[2009]45号
【颁布时间】 2009-03-24
【实施时间】 2009-03-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06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上海市旅游局关于印发《2009年上海市旅游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三是组织开展服务“窗口”的检查。重点是加强对旅行社“窗口”检查,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促进旅游企业服务“窗口”提高服务质量。
  
  四是深入基层调研,走访企业征求意见。通过调研走访,加强沟通联系,掌握基层动态情况,并帮助基层解决一些常见的困难问题,调动大家积极性,不断增强为基层为企业服务的意识。
  
  五是加强做好宣传报道工作。进一步重视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逐步推进网上办事。及时将政风行风建设中好的典型事例、旅游企业好的做法进行宣传交流,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激励干部群众,使教育贴近实际、贴近群众,促进旅游工作人员提高素质,并充分展示旅游行业良好精神面貌。
  
  六是加强同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做好同主管测评工作部门和监督员沟通与联系工作,将反馈意见落实整改措施,做好“即知即改”工作。
  
  七是组织开展各类培训教育活动和服务技能比武竞赛活动。各旅游企业要积极动员和鼓励员工参加全市性的旅游技能比武竞赛活动,要积极体现旅游行业“迎世博”的良好精神面貌,提升旅游行业员工的整体素质水平。
  
  八是组织开展市场联合整治行动。主动协调本市相关执法部门,组织开展旅游服务质量明察暗访活动,完善联合整治的联系会议机制,坚决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的违规违法行为。同时,继续开展旅游行业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认真做好旅游“政风行风热线”直播工作,为市民游客答疑解难,提高市民和游客对旅游的满意度。
  
  (四)考评和整改总结阶段。时间:11-12月。
  
  按照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部署要求,及时进行测评情况反馈和工作总结。
  
  一是抓好测评和案例情况的反馈通报工作。按市、区(县)测评结果和案例反馈要求,分别组织好反馈通报会,虚心听取市、区(县)纠风部门和监督员代表的反馈意见;同时,认真梳理测评中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查找和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着力抓好整改;建章立制,实现长效管理机制,落实责任部门进行整改工作。
  
  二是认真开展评比交流与工作总结。组织召开工作交流会,推广和学习好的做法,表彰和鼓励先进;写好政风行风工作总结报告,进一步落实整改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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