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云南省建设厅
【发文字号】 云南省建设厅公告第8号
【颁布时间】 2008-03-15
【实施时间】 2008-04-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110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云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接上页]


  近年来我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工程造价咨询业的市场规模、市场份额逐年扩大,年营业收入已接近3亿元人民币,造价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员队伍也不断壮大,截至目前,全省共有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18家,乙级150家,注册造价工程师1400多人,其中直接在咨询企业执业的造价工程师超过1000人,另外还有近1.6万人从事建设工程概预算工作。工程造价咨询业在国民经济和建设事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但是,我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工作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市场环境与市场机制发育不成熟。一些建设项目投资主管部门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认识不够,在建设项目管理中习惯于采取计划经济的管理模式,制约了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的开放程度;一些业务管理部门对中介机构的独立性和公正性认识不足,致使与企业脱钩改制不彻底,存在依附关系,形成双轨运行模式,加大了工程造价市场环境与市场机制建设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二是咨询企业本身发育不够成熟。大部分咨询企业存在规模较小、实力较弱、服务内容单一、服务质量水平不高等问题。企业的服务理念、服务范围、管理经验和诚信度与国外发达国家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比较还有较大的差距,企业违规操作、无序竞争和垄断市场的行为时有发生,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秩序亟需规范。

  

  为进一步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业的管理工作, 2006年7月1日,建设部发布实施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49号令),针对工程造价咨询业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办法,对造价咨询企业的申报程序、标准、经营范围、监督管理进行了规范。但由于该管理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部分条款的规定仍然比较原则,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需要进一步细化。因此,结合我省实际,根据《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制定我省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十分必要。

  

  


  二、制定依据

  

  (一)《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

  

  


  三、主要解决的问题

  

  (一)详细规定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申报、变更、合并或分立、跨地区开展业务备案、开设分支机构等环节的办理程序、报送资料等内容,与建设部令规定相比,实施细则更具可操作性。

  

  (二)规定了工程造价咨询业绩和成果申报和信用档案管理两个制度,并明确了咨询企业优良和不良记录的细目。

  

  (三)明确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的个别内容。

  

  (四)明确了恶意压低收费的界定标准。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