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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管委会,自治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全国、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要求,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州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08〕25号)精神,结合自治州实际,现就进一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2007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县市、口岸、各行业领域事故隐患,突出全面覆盖、彻底治理、完善制度三个环节,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以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为目标,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推动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领导机构 成立自治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郭向毅 自治州副州长 副组长:狄永江自治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施 军 自治州安监局局长 成 员:钱龙兴 自治州监察局局长 周会民自治州发改委主任 郝青杰自治州经贸委主任 才吾格自治州公安局副局长 赵德智自治州交通局局长 王连贵自治州建设局局长 陈 平自治州水利局局长 敖由特自治州教育局局长 艾山江·阿不都克里木 自治州文体局局长 浏寿娃 自治州环境保护局局长 张子才 自治州广电局局长 吐鲁洪·依沙木丁 自治州农机局局长 吴 炼 自治州国资委主任 莫伦涛 自治州旅游局局长 努尔别克·阿依甫 自治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姚世聪 自治州工商局局长 郑 凯 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潘伊新 自治州公安局消防局局长 刘成刚 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 燚 自治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州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施军兼任,成员单位各指定1名干部任联络员。 三、排查治理范围 排查治理范围是各县市、口岸、各行业领域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㈠ 非煤矿山、冶金、有色、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棉花加工等工矿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㈡ 道路交通、铁路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及设施,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等; ㈢ 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含水上游览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㈣ 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㈤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㈥ 易受大风、暴雨、洪水、暴雪、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㈦ 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和连续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 四、排查治理内容 ㈠ 行业领域牵头部门 ⒈ 道路交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州公安局牵头,州公安局交警、交通、农机等部门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抓好道路和车辆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大对路面隐患的排查,严查超载、超速、疲劳和酒后驾驶等严重违章行为。农机部门要加强对拖拉机的安全管理,严禁非法制造和改装的变型拖拉机上路行驶。交通部门要加强对运输企业隐患排查的监管,加大道路隐患治理力度。 ⒉ 消防隐患排查治理。州公安局消防局牵头,州旅游、工商、经贸、教育、文体等部门配合,严格按照火灾隐患严查彻改要求认真排查治理。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排查事故隐患,督办重大火灾事故隐患及时整治。同时,要严把新建项目的消防安全审查和验收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