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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西安市商业贸易局
【发文字号】 市商发[2008]51号
【颁布时间】 2008-03-12
【实施时间】 2008-03-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198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西安市商业贸易局关于印发西安市美容美发企业星级评定规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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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⑶ 美发美容质量应达到本规定第七条的要求。

  

  ⑷ 建有完整的顾客档案,有规范化的接待、服务能力,能为客人提供合理建议。

  

  ⑸ 美发美容所使用的物料必须是经过检验的国际国内知名品牌产品,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店内有产品展示柜。

  

  ⑹ 前厅要设有专门接待的咨询人员,对顾客进店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使用敬语,文明礼貌,说普通话,会用一般接待英语,懂得一些地区方言和民俗礼节。

  

  ⑺ 美发美容师和辅助工妆面及发型得体大方,着统一工作服,佩带统一服务胸卡从事服务工作。

  5. 卫生与消毒

  

  ⑴ 美发美容工具仪器设备要洁净;棉织物品无破损;干毛巾与面巾要严格分开使用。

  

  ⑵ 备有一定数量的供顾客穿的专用服装,顾客服、床单要一客一换。

  

  ⑶ 有单独的洗涤消毒间,单独的储物间。

  

  ⑷ 备有电蒸气箱、紫外线消毒柜等多种消毒设施,需要消毒的工具用后应及时消毒。

  ⑸ 面巾用后,应一次一清洗,一客一消毒,或用一次性用品。不同项目的毛巾要严格分用、分洗、分消毒。

  

  ⑹ 有专人负责消毒工作,消毒人员必须懂得消毒基础知识及有效的消毒方法。

  ⑺ 备有足够量的周转围布、大小毛巾等。

  

  ⑻ 为皮肤病患者准备专用的美发美容工具,用后必须一客一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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