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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5.第五步:接受市直机关党工委考核验收(时间待定)。 五、措施和要求 1.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党支部和全体共产党员,要提高对创建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各支部书记是本支部创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亲自抓,做到活动有规划、落实有措施、检查有标准、评比有依据。 2.坚持创建活动与其它各项工作有机结合。把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与创建“文明单位”、“职工之家”、“五好党支部”、“系统风貌建设”、“行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党内外干部职工和直属单位党组织要加强监督,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创建措施。 3.加强创建活动督促检查。在创建活动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重点把握好“任务、职责、方法、标准”四个重点方面,确保创建活动人人参与,全面落实。 附件:中共重庆市人口计生委党组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工作计划(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