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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一项涉及面广、艰巨复杂的长期任务,必须在全区广泛开展抓生态建设就是抓发展的宣传教育活动,牢固树立把生态环境建设当作政治任务来抓的思想观念。要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工作协调机制,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林业局会同5市环境保护、林业部门组成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总量控制、项目布局、污染防治、农村环保和生态建设等重大事项,使生态环境保护真正成为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驱动力。 (二)分解细化任务。各地按照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原则,做好任务分解和组织落实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积极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监管到位,加强沟通配合,共同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三)实行考核问责。将加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效能目标考核体系,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推动各项工作扎实有序,不断深入展开。对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大力进行宣传和表彰奖励。对未按要求完成的及时进行通报,限期整改;对瞒报、谎报进展情况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