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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司法厅
【发文字号】 豫司文[2009]118号
【颁布时间】 2009-01-01
【实施时间】 2009-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335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律师队伍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接上页]


  各地要在教育学习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各地实际,积极组织和引导律师围绕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广泛而深入的讨论:律师做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是律师执业的  要求;怎样做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结合我省实际,如何应对当前金融危机的经济形势,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如何为“三农”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学习讨论要以各所、各支部为单位,以集体学习讨论为主。各律师事务所要认真开展集体学习和专题讨论,每周至少组织一次集体学习讨论,并有专门的集体学习笔记和讨论记录,本阶段每所至少八次集体学习和集体讨论,要形成一篇集体学习讨论的心得体会;各支部至少组织党员开展两次以上集体讨论或专题组织生活会,形成一篇学习讨论心得体会;各地律协八月底前要组织学习心得体会展评或展评;省律师协会将在《律师工作动态》上开辟专栏,刊登优秀讨论文章等;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协要采取适当方式对学习讨论效果进行检查,确保学习讨论取得实效。通过开展切实有效的学习教育活动,使广大律师能够深刻理解和认识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定位的本质内涵、基本要求和肩负的职责使命,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信念。

  

  (三)主题实践阶段(活动开始至2010年4月)

  

  根据司法部的部署,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开展主题实践活动, 要重点做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1、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开展律师业务活动。根据省司法厅下发的《关于充分发挥律师在应对金融危机中的职能作用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积极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通知》精神,积极引导律师紧紧围绕“三保”开展法律服务,认真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为我省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2、引导律师进一步端正执业理念,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继续加强对律师办理“三类案件”的指导,完善相关制度,追求律师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统一。

  

  3、深化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继续坚持律师参与政府涉法涉诉信访接待咨询工作,认真总结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经验,及时发现和推广各地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加强制度建设,努力建立健全律师参与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推动此项工作向高层次发展。

  

  4、引导律师关注民生、服务民生,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继续深入推进律师进乡村、进社区工作,每个律师事务所必须建立进乡村、社区固定法律咨询服务点,并定期走进服务点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配合应援尽援工作,扩大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广度,切实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5、加强行风建设和诚信建设。落实律师行业行风建设各项措施,完善行风建设百分考核办法,对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要求,广泛征求意见,查找内部管理和执业行为方面的不足,落实整改提高措施;继续完善投诉调查处理机制,坚持有投诉必查、查处结果必反馈,律师违法违纪必处理的工作原则;加大对违法违纪律师处罚、惩戒力度,落实《律师执业行为信息公示办法》,坚决防止和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追求人民群众满意的工作标准。

  

  6、加强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要切实加强律师事务所制度建设,省律协抓紧出台律师法明确规定的律师事务所必须建立的六项制度的参考文本,指导律师事务所逐项落实,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进一步规范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推进律师事务所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

  

  7、深入推进律师文化建设。省律师协会要研究出台加强律师文化建设方案,开展改革开放三十年征文活动等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推进我省律师文化建设,着力培育和发展符合社会主义价值体系的社会主义律师执业精神。

  

  8、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继续贯彻落实中组部、司法部和省委组织部、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党建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全国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党建工作联络员的作用,大力发展律师党员,实现党建工作对律师事务所的广泛覆盖;开展优秀党员律师、党组织评选,推进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律师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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