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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加强指导,大力推进。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按照党委领导、分级负责、依法公开、加快推进的原则,加强对执法公开工作的指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制定本单位的执法公开指导意见,要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要求。各基层执法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执法公开实施办法,在2009年3月底前,将所有能公开的事项全部公开到位。 (三)强化宣传,树立典型。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加大对执法公开的宣传力度,动员群众了解执法公开、监督执法行为,真正使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通过报纸、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执法公开的做法和成效,使群众切身感受到执法公开带来的新变化,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都要推出一批执法公开示范单位,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树立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使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学有方向、赶有目标,做到以点带面,推动全局。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都要以“改革创新,勇创一流”的工作理念,做好执法公开工作,努力形成你追我赶、争先恐后的良好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