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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陕西省司法厅
【颁布时间】 2009-01-01
【实施时间】 2009-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336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陕西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执法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

[接上页]


  (二)加强指导,大力推进。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按照党委领导、分级负责、依法公开、加快推进的原则,加强对执法公开工作的指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制定本单位的执法公开指导意见,要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要求。各基层执法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执法公开实施办法,在2009年3月底前,将所有能公开的事项全部公开到位。

  

  (三)强化宣传,树立典型。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加大对执法公开的宣传力度,动员群众了解执法公开、监督执法行为,真正使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通过报纸、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执法公开的做法和成效,使群众切身感受到执法公开带来的新变化,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都要推出一批执法公开示范单位,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树立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使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学有方向、赶有目标,做到以点带面,推动全局。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都要以“改革创新,勇创一流”的工作理念,做好执法公开工作,努力形成你追我赶、争先恐后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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