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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六)坚持公正廉洁司法,着力加强民事审判队伍建设 为提高审判队伍的整体素质,各级法院大力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加强民事审判队伍司法能力建设,着力提高广大法官化解矛盾纠纷、开展群众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大力改进司法作风,倡导法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制定下发并严格落实《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大力开展司法廉洁教育,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建立健全对民事审判工作的监督制约机制;大力宣传推广宋鱼水、陈燕萍、任秋华等优秀法官的先进事迹和工作方法,激励广大法官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各级党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各级人大代表以及所有关心、支持人民法院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当前民事审判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改革开放日益深化、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日益增长、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日益丰富的新形势下,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 一是民事审判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法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意识不够强,对能动司法的认识不到位,不善于把民事审判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有的法官对司法的人民性认识不到位,群众观念淡薄,工作方法简单,办案效果不好;有的法官对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审判政策把握得不好,不善于辨法析理,不善于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导致有的案件质量不高,当事人长期上访;有的法官没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价值观,抗不住干扰,经不住诱惑,还存在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现象;有的法院内部监督制约不到位,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格,致使队伍中发生违纪违法情况。这些问题虽然只存在于极少数人和少数法院,但严重削弱了民事审判的公信力,损害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形象。 二是民事审判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创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面对实现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新要求,民事审判体制机制还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民事诉讼程序及证据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民事审判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民事诉讼法修订后,申请再审案件的审查管辖权上提一级,客观上带来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办案数量大幅上升、办案压力急剧增大、息诉罢访任务空前繁重的新问题。同时,由于新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各类矛盾纠纷易发多发,人民法院收案数量总体上逐年上升,全国从事民事审判的法官年均结案达到94.19件,东南沿海地区和中心城市法院的法官年均结案多达数百件,办案压力大,工作强度高,案多人少的矛盾非常突出,不利于民事审判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如何更好地划定四级法院的职能分工,科学配置司法资源,有效加强民事审判管理,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三是人民法院的基层基础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基层法院及人民法庭办理的案件,80%以上是民事案件。民事审判工作成效如何,关键在基层。当前影响基层法院发挥职能作用的问题较多,主要是:由于工作和生活压力较大,职级待遇较低,一些基层法院队伍不够稳定,人才流失现象严重,特别是在西部边远、民族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更为突出;有的基层法院在人财物等司法资源配置上不够科学合理,有的基层法院、人民法庭的物质装备和经费保障严重滞后于民事审判工作需要,制约了民事审判工作的发展;有的基层法院外部干扰因素较多,不利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等等。 四是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有待进一步树立。司法权威体现的是法律权威和法治权威,主要靠人民法院公正高效为民的司法活动来树立,同时也需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和社会各界来共同维护。从当前的司法实践来看,民事审判中常常会遇到各种外部干扰,生效裁判尚未得到应有的尊重,个别当事人甚至采取极端手段暴力抗法、哄闹法庭、残害法官,基层法官的人格尊严得不到维护,人身安全面临较大威胁,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