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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内政办发[2008]20号
【颁布时间】 2008-02-29
【实施时间】 2008-02-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537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区“十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总结和2008年全区民生工作安排的通知

[接上页]
(四)农村牧区社会救助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一是扩大农村牧区低保范围,提高保障标准。全年下拨农村牧区低保资金3.82亿元,其中,中央补助1.16亿元,自治区财政1.09亿元,盟市、旗县财政1.57亿元,保障人数从2007年年初的40万人扩大到90.4万人,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天1.2元,全年人均补助498.5元,比2006年增长25%。二是落实新《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全区共有五保供养对象10.3万人,已保8.6万人,占应保对象的83%。全区有敬老院616所,集中供养人数达到2.2万人,占全区五保供养人数的21.3%,供养标准每人每年1395元。分散供养5.1万人,供养标准每人每年891元。三是完善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提高综合减灾救灾能力。2007年,我区部分地区先后发生了干旱、风雹、洪涝等灾害。为保证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自治区共安排下拨救灾资金1.8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1.38亿元,自治区财政4544万元,救助灾民260万人。开展了“送温暖、献爱心”捐助活动,共接收社会各界捐款1000余万元,御寒衣被226万件。

  (五)农村牧区广播电视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我区已争取国家2007年农村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工程,工程总投资1.42亿元,同时争取到运行费用845万元。其中,第一阶段已于2008年1月27日完成了79个旗县(市、区)的125个台站安装248部电视和调频发射机的建设任务;第二阶段12个旗县(市、区)的12个台站安装31部电视和调频发射机的建设任务,计划于2008年6月底完成。

  (六)教育资助工作力度加大。一是认真解决农村牧区中小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问题和免费提供教科书。全年各级财政投入资金5.35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67亿元,用于为农村牧区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自治区规定课程的教科书和提高我区56.4万名寄宿制中小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二是偿清拖欠教师工资。2007年4月底前,全部偿还了2001年年底前累计拖欠的中小学教职工国标工资7.3亿元。三是开展中等职业学校贫困学生助学工作。贫困生每人每年补助1500元,全年投入1.11亿元,其中,国家财政安排8855万元,自治区和盟市安排2214万元,贫困生补助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了5倍。中等职业学校90%的贫困学生得到了补助,其中农村牧区学生已全部覆盖,城市低收入家庭子女也得到了补助。四是开展大专院校贫困生助学贷款。全年共发放国家助学贷款1.8亿元,27746人获得贷款。其中,国家开发银行发放7768万元,贷款学生17536人;农村信用社为10197名学生发放生源地财政贴息助学贷款6665万元;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发放助学贷款3295.7万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贫困大学生救助资金500万元,比2006年增加350万元,增长了2.3倍。

  (七)城乡医疗保障投入进一步增大。一是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投资2.8亿元建设的18个旗县医院、20个旗县妇幼保健所、14个旗县蒙医院、303个农村牧区卫生院、13个旗县级计生服务站项目全部开工建设,有1/3的项目已经竣工。为446个卫生院配备了医疗设备,为214个卫生院装备了救护车。二是完成农村牧区初级卫生保健达标。2007年年内已有62个旗县完成初保达标任务,超额完成2007年年初确定的全区40%的旗县达标的工作目标。三是大力推进农村牧区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实现了农牧业人口全覆盖,参合人数达1126.78万人,参合率达到84.4%。筹集资金6.1亿元。为农牧民报销医药费4.72亿元,大病统筹资金使用率达到81%,274万人受益。四是建立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全区共下拨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1804万元,自治区财政对城镇居民人均补助公共卫生服务经费2元,盟市和盟市所在地的市区两级财政各补助2元-5元。全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增加了287个,增长48%,覆盖城镇人口达到600.5万人,占应覆盖人口的61%。五是开设济困病房和门诊。全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面推行济困病房、门诊建设工作,共开设济困病床5932张,为51万人次减免各种医疗费用,其中济困门诊和济困病房减免47万人次,为困难群众减免2465.8万元。

  (八)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迈出较大步伐。一是抓好就业指导、培训及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全区城镇新增就业25.1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26%。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5.3万人,其中,安置“就业困难对象”6.4万人,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128%和160%。培训城镇下岗失业人员18.8万人,其中17.7万人享受到免费培训,就业率达85%。创业培训1.3万人,实现就业7881人,带动3.2万人实现就业。累计发放小额贷款3.1亿元,完成年度计划314%,扶持3.3万人就业。全区共建成337个“充分就业社区”,占社区总数的18.6%。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控制在年度计划4.2%的目标之内。自治区财政安排4240万元,支持9个盟市、16个旗县的劳动市场和1390个基础平台建设。二是积极推进“零就业家庭”就业工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将帮助“零就业家庭”就业纳入了就业再就业工作考核体系,实行动态管理。全区累计出现“零就业家庭”6647户,已帮助7984人实现就业,实现了“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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