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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舟曲交通示意图(略) 能源。恢复重建损毁的输变电及配套设施,结合新区建设,适当增加变电站布点,完善配电网络,提高供电可靠性和自动化水平。结合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和理顺农村电力管理体制,修复、完善农村电网。恢复重建受损加油站,新建城区天然气供气站及入户管线工程。加强农村能源建设,积极推广户用沼气、太阳灶、太阳房、太阳能热水器、省柴节煤炉灶炕,继续实施以电代薪工程。
通信和邮政。恢复重建基础传输网和固定通信、移动通信、数据通信设施,推进通信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和三网融合,提高通信服务水平和安全可靠性。建设应急固定通信站点,配备应急通信装备,提高应急保障能力。恢复重建邮政业务用房及邮政服务网点。
市政设施。加快新水源、水厂和供水管网建设,完善供排水系统,建设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恢复建设县城道路、桥梁,增加城区主通道,调整优化路网结构。建设峰迭新区与县城之间的连接道路及公共交通站点,提高交通系统保障能力。充分利用堰塞体清淤废渣、建筑废弃物,做好峰迭新区场地回填。按照规划确定的人口规模,合理配套建设峰迭新区、兰州市秦王川转移安置区市政基础设施。
第六章 灾害防治 第一节 综合治理 隐患排查。加强县城及周边居民点和农村居民点的地质灾害排查、勘查,采用多手段、多方法,查明地质结构及灾害类型、分布范围。进行原地重建区、峰迭新区地质环境适宜性评价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科学划定危险区域,研究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综合整治。坚持预防为主、合理避让、重点整治、保障安全的原则,对山洪、泥石流、滑坡和不稳定斜坡体等灾害风险区和隐患点进行综合治理,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有效消除灾害威胁。统筹建设三眼峪、罗家峪等沟道山洪与泥石流防治工程,提高山洪、泥石流通道疏排能力,严禁各类建筑物挤占侵占山洪、泥石流通道。加强对南山、锁儿头、龙江新村等滑坡体的监测和治理。实施峰迭新区山洪和地质灾害防护工程。抓紧编制白龙江流域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并尽快启动实施。 避让搬迁。对县城及周边处于山洪、泥石流、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严重危险区和地震活动断层两侧一定范围内的居民,要坚决避让搬迁。灾后重建项目选址要充分考虑地震和各种地质灾害防治要求,避开灾害风险区和隐患点。现有的灾害防治、易地扶贫搬迁、新农村建设等项目向灾区倾斜。
图3:灾害治理示意图(略) 第二节 监测预警 预测预警。加强地质、地震、气象、洪涝灾害等专业监测系统建设,提高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健全基层监测机构和队伍,科学设置暴雨、地质灾害监测站(点),扩大监测覆盖面,加强预测预警装备配备,提高预测预警和临近预报水平。建立地质灾害调查与监测数据库及信息系统,强化预报预警和信息发布。加强基础测绘,建立区域地理信息数据库,为灾后恢复重建提供基础测绘资料。建设雨量站和山洪、泥石流灾害预警平台。 群测群防。完善县、乡、村三级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充分发挥乡村群测群防监测员、灾害信息员、气象信息员的作用,鼓励动员乡村干部群众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巡查、观测,及时报告灾害征兆,形成专群结合的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预防体系。 教育宣传。加强防灾减灾宣传,在中小学开展防灾知识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多种形式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各级政府、部门、单位和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制定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开展防灾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社会公众对防灾减灾的参与程度,增强全民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第七章 生态环境 第一节 生态修复 植被恢复。加强林草植被保护与恢复,坚持自然恢复与人工治理相结合,加大县城及周边荒山造林种草力度,对25度以上坡耕地实施退耕还林,加快天然林保护和封山育林工程建设,增强林草地固土护坡、涵养水源、调节径流的作用。在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中,对舟曲灾区给予重点支持。恢复建设林木良种基地和苗圃。恢复提高森林防火和防治病虫害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