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天津市政府
【颁布时间】 2008-02-22
【实施时间】 2008-02-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762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接上页]
(二)落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责任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主要指标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体系,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出现重大问题的,追究党政主要领导的领导责任。充分发挥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市和区县政府主要领导每年至少要听取一次成员单位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公安、卫生、民政等部门配合属地人[fs:page]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做好违反生育政策的个案信息把关、 通报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和计划生育协会、人口学会、幸福工程组委会等群众团体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生力军作用,构建党政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人口问题工作格局。

  (三)坚持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坚持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对党政领导、责任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考核制度,对党政领导重点考核重视程度、人财物投入、人口计划完成和政策法规执行等情况;对责任部门重点考核综合治理职责落实情况;对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重点考核人口计生各项业务工作情况,将考核情况作为衡量政绩、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对被否决的单位取消当年综合性荣誉称号和评先评奖资格,其党政一把手和分管责任人不得被授予荣誉称号,不得评先评奖、晋职、晋级和提拔。对失职或渎职造 成生育失控以及弄虚作假、瞒报谎报相关数据的地区和单位,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

  

  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中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