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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自治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自治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快自治州法治政府建设步伐,2008年自治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国务院32号文件精神,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服从和服务于州党委、州人民政府工作大局,坚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以加强行政执法部门建设为突破口,努力在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大行政复议力度,提高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和加强法制机构建设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开创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具体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县市、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狠抓落实。 一、坚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目前,时间基本过半,各项工作任务依然十分繁重艰巨。各县市、各部门对此要有清醒地认识,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依法行政的要求上来。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坚定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目标,增强做好政府法制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坚决克服丝毫的松懈、畏难情绪,坚持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切实把政府的工作统一到依法行政的轨道上来。 (二)各县市、各部门要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定期专门研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问题,加大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的力度,做到工作有规划、年度有计划、任务有分解、责任有落实。要切实把对依法行政重视程度和推进力度纳入考核体系,把是否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是否专门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是否加大综合组织协调工作力度作为考核内容,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整体推进。 二、加强行政执法部门建设,夯实依法行政的基础 (三)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主体力量,要切实发挥推进依法行政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建立健全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形成经常性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务求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有部署、有落实、见实效。要切实把工作重点放在转变职能、加强“红头文件”管理、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加强监督、强化责任上,找准工作薄弱点,明确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三、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创新行政管理方式 (四)转变政府职能,是推进依法行政的基础,关键要严格执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依法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违法必究,敢于碰硬,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确保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进一步减少行政许可事项,规范行政许可活动,坚决杜绝各种变相许可行为。积极推进“一个窗口”对外的行政许可管理方式,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加大集中办理、联合办理力度,提高行政效能,方便群众办事。 四、规范抽象行政行为,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五)加强“红头文件”管理。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严格合法性审查。制定规范性文件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得违法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行政权力,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义务。所有规范性文件必须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不得发布施行。进一步完善行政机关合同审查制度,规范合同行为,强化对各行政机关签订的合同实施法制前置性审查。 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坚持有件必备,各县市、各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必须在规定时限内以规范的形式向州人民政府报送备案。坚持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备案机关发现下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或者超越法定权限、违反制定程序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并积极受理,及时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建议,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