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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城市教育费附加安排成人职业教育(含扫盲)经费比例不足30%的问题仍然存在。奇台县、呼图壁县2006年从城市教育费附加中没有安排成人教育(含扫盲)经费;吉木萨尔县、木垒县从城市教育费附加中拨付成人教育(含扫盲)经费的比例只有20%和21%,以上问题均未及时整改。 (3)木垒县乡级农村转移支付资金拨付教育60万元,只占乡镇转移支付资金总额的37%,达不到50%的标准。奇台县近三年的农村转移支付应该用于教育的资金是479万元,除2005年的132万元外,其余342万元拨付教育后又集中收回财政专户,至今未拨付。 (4)人民教育基金漏征现象至今未得到整改。木垒县、奇台县、吉木萨尔县、呼图壁县近三年都未足额征收人民教育基金;吉木萨尔县2005年欠征的10万元人民教育基金已补征,但未划拨教育使用。 (5)人民助学金政策未得到全面落实。吉木萨尔县至今未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寄宿制学校管理暂行办法》(新政办〔1999〕34号)规定“每生每月25元的标准,按寄宿制学校50%的比例”落实人民助学金。 2.县机动财力用于教育的经费达不到20%比例。木垒县2005年、2006年机动财力用于教育的比例分别为19%和18.56%;奇台县近三年机动财力用于教育的比例分别为2.7%、9.5%和4.4%;呼图壁县近三年机动财力没有用于教育。 3.用农村转移支付资金冲抵财政预算内公用经费。近三年呼图壁县财政预算内没有安排公用经费,用农村转移支付资金冲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共500多万元,其中2004年120多万元,2005年184.5万元,2006年256.9万元。 (五)管理措施还不够有效,教育教学水平有待提高 1.学校用电、用水、交通、取暖等方面存在安全隐患。 (1)部分学校安全通道不畅,消防设施不完善;接送孩子上下学的车辆有超载和带病上路现象。 (2)木垒县、呼图壁、昌吉、玛纳斯等县市的部分学生宿舍用明火取暖;呼图壁县、吉木萨尔县、阜康市等部分学校户外体育设施安装不牢固,并且不在沙地上,存在安全隐患。 2.学校管理还未完全纳入“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轨道。 (1)部分学校规章制度为2000年前制定,根本不能适应当前学校管理的需要。部分学校虽有制度,但不能认真执行,县市教育行政部门也未统一编订适用于本地实际的学校管理制度。 (2)个别教师还存在体罚、变相体罚或辱骂学生的现象。 (3)执行国家、自治区课时计划还不严格,部分学校存在增减课时的问题;学生课业负担仍然过重,以考试成绩排名次、排座位及滚动编班的做法处处可见。 (4)不能严格执行学校收费承诺制和公示制,违规收费行为时有发生。 3.贯彻国家《中、小学体育卫生工作条例》工作还有待于加强。 (1)大部分农村学校没有医务室、专兼职医务人员和常用药品、器械,医务人员也未很好地履行对学生的常规体检分析、健康教育、传染病普查和卫生宣传等职责。 (2)部分学校近两年未组织学生进行体检工作。 (3)多数学校运动会和校园文化艺术节隔年交替举办。 (4)玛纳斯县至今没有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成绩测试项目、分析及统计办法对全县学生进行体质测试及分析统计。 4.教师问卷调查显示,27.3%的人反映教师继续教育费用得不到报销。 5.县市在教研制度建设中还存在人员不足,力量不够,结构不合理的问题;课改工作还不能立足学校实际。县市教研工作与以前相比,各种培训、调讲课、公开课等活动少了,但仍然存在不能深入学校、深入课堂,解决教师在课改中的实际问题。 6.班额过大的问题仍未得到有效遏止。奇台县城镇初中、小学最大班额为62人和66人;木垒县城镇初中、小学最大班额为62人和58人;昌吉市城镇初中、小学最大班额为61人和67人,于国家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管理规程》规定的初中50人,小学45人的标准还有很大差距。 三、整改要求 (一)各县市党委、政府要以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教育是民族 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为宗旨,认真落实自治区“两基”巩固提高迎“国检”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提高“两基”工作是政府行为意识和法律责任意识的认识,进一步强化县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把“两基”巩固提高迎“国检”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当地教育工作的头等大事,予以高度重视,切实抓紧抓好。县、乡两级党委、政府是完成“两基”巩固提高工作的直接领导者、指挥者、组织者,要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县(市)教育、财政、公安、残联、统计、计划、人事、民政等有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筹领导下,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自在实施“两基”中的职能作用,做好“两基”巩固提高迎“国检”工作。对面对面反馈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必须于2008年3月底以前及时整改,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区、州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