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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内政办发[2008]16号
【颁布时间】 2008-02-20
【实施时间】 2008-02-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837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科技厅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五)推进企业技术标准创新主体建设,不断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进一步强化企业作为科技投入、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的技术标准创新主体建设,加大对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中心等研发机构、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以及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研制单位的扶持力度,使之成为自治区重点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标准研究载体,成为自治区参与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研究的骨干力量。标准化研究机构要与企业合作,搭建自治区重点产业、重要技术标准研究平台,引导大中型企业围绕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开展技术标准发展战略研究,尽快完善企业标准体系。

  (六)加快实施自治区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启动重点产业技术标准研究专项课题

  制定自治区实施技术标准战略规划。研究制定支持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和产品竞争力的技术标准体系,围绕我区在国内具有产业和技术优势的领域开展重要技术标准研究,推进科学研究、知识产权、技术标准一体化。集中力量落实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研究项目,使我区重大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尽快形成技术标准,占领产业技术标准制高点,推动产业技术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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