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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字号】 鄂工商商广[2010]223号
【颁布时间】 2010-11-22
【实施时间】 2010-11-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945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全省工商系统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


  

全省工商系统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

  (鄂工商商广〔2010〕223号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


  

  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根据国务院、国家工商总局和省政府关于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省工商局决定,从11月中旬起至2011年3月,在全省开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科学发展主题,紧扣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主线,按照“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务求实效”的工作方针,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强化执法监督与引导主体自律相结合、集中查处整改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的原则,以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为重点,突出治理侵权和假冒伪劣问题,深化全省工商系统实施的“三项行动”,保名优,护权益,促消费,扩内需,服务自主创新和对外开放,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查处一批商标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大要案件,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形成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高压态势;积极构建保护商标专用权、打击假冒伪劣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长效机制,形成以企业为主体、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相结合、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监督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增强市场主体诚信守法意识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维权能力,形成重视知识产权保护、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的社会氛围。

  二、工作重点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国家工商总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全省工商系统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要突出以下三个方面的重点。

  (一)重点内容。这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是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遏制规模性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加大对商标印制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商标印制企业严格遵守商标印制管理规定,坚决取缔非法印制商标窝点,从源头上防范商标侵权行为发生。严格加强注册商标标记和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管理;依法保护奥运会、世博会、亚运会等特殊标志和官方标志的专用权。切实保护知名商标特有名称、包装、装潢,加强涉外商标的保护,加强互联网上商标使用行为的监管。

  (二)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和重点产品。重点整治区域为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商标专用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重点整治领域为商标印制行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农业;重点整治产品是大宗出口商品、汽车配件、建材、食品、药品、农资、手机、服装、箱包、家用电器等商品。各地应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各自开展专项行动的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和重点产品。

  (三)重点违法行为。一是违法印制、出售商标标识及包装、装潢的行为;二是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三是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建材等违法行为;四是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等“傍名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五是利用互联网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以宣传《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台、电台和湖北商标网、各级工商局门户网站等各种媒介,采取编发简报、媒体宣传、张贴标语、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贯彻全国、全省和工商系统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大力宣传《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工商部门开展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及时反映工商部门打击商标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工作成果,适时曝光查处的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例,广泛争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积极营造保护知识产权和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的良好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二)以深化市场专项整治为着力点,集中解决市场秩序方面的区域性突出问题。充分运用全省工商系统开展“严打”集中行动的工作经验,以“打假”为切入点,进一步深化各类市场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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