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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一)加强调查研究,推动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政策的制定与实施 各级妇联组织要把调查研究作为女性人才工作创新的基础环节给予高度重视,发挥妇联的组织网络、研究网络优势,对事关女性人才发展的战略问题、重大问题、热点问题,通过推动纳入党政工作调研、承接项目自主调研、联合调研等方式,开展深入科学的调查研究,掌握女性人才队伍现状以及制约发展因素,为女性人才工作规划、决策提供基础支持。 着力研究女性人才成长规律。要充分运用科学方法,深入研究女性人才成长的内在因素和外在因素,研究各类女性人才成长发展的年龄规律、培养开发规律、使用管理规律,提出推进人才性别平等发展的政策建议。要抓住影响女性人才发展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深入研究。要加强人才的性别比较研究和国内外对比研究,形成科学的理论成果,指导女性人才发展的实践。 着力推动制定女性人才成长法规政策。要加大源头参与力度,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针对影响女性人才发展的全局性、普遍性、规律性问题,立足中国国情,参考借鉴国外性别平等发展政策进行有效的政策论证,为国家法规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要充分利用各级党委政府制定人才发展规划的有利时机,及时提出有利于各类女性人才成长的意见、建议和有效措施。要结合国家和地方重大人才工程的实施,推动性别平等理念与方法纳入国家和地方人才发展法规和政策,努力推动相关法规政策的制定、修改、补充、细化和完善。要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沟通,了解相关法规政策制定的进程,及时提出促进人才平等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公共政策的性别公正。当前要着力做好女性高层次人才成长状况研究与政策推动项目。 着力推动相关法规政策贯彻落实与完善。要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向立法机构、决策机构,向社会宣传性别平等法规政策对于体现社会公正、社会和谐发展的战略意义。要积极做好“两会”提案议案工作,通过参政议政“绿色通道”,反映和推动解决女性人才成长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加强对相关法规政策实施过程的监督,推动性别平等发展政策的落实。要密切关注重大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的实施对女性人才成长的影响,随时跟进调查,完善有关政策措施。以女性人才发展带动女性群体全面发展。当前要推动实施高层次人才男女同龄退休政策,充分发挥女性人才资源的作用;推动提高农村、社区“两委”班子中女性比例,促进男女平等参政议政;推动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为女性人才平衡工作和家庭责任创造条件。 (二)加强协调沟通,形成促进女性人才成长的工作合力 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密切配合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机构,加强与相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工商联妇女组织和妇联团体会员的沟通合作,充分发挥妇联各工作协调机构作用,主动作为,合作协作,形成推动女性人才工作的强大合力。 积极推动女性人才发展纳入人才总体规划。要积极推动女性人才发展纳入国家和地方政府发展规划,纳入行业人才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纳入党委组织部门工作,明确工作目标与责任,完善培养选拔政策措施。要积极推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中女性比例不断提高。要充分发挥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作用,协助政府制定妇女发展纲要,把女性人才发展目标纳入纲要目标和策略措施,健全监测、考核、评估指标体系,为各类女性人才发展创造更加稳定的政策环境和制度保障。 积极推动健全各类人才性别结构统计监测制度。要推进人才工作的分性别统计,推动建立健全人才分性别评价指标体系,完善对人才贡献率、人才规模与素质、人才数量与所占比例的分性别统计,加强对各类女性人才的监测和分析,全面客观地反映各类女性人才队伍的发展状况与存在的问题,科学制定女性人才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各类女性人才的作用。 积极推进推荐优秀女性人才工作。要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妇女组织、妇女社团集聚大批女性人才的优势,健全妇联女性人才库,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各类女性人才信息进行分类、滚动管理。进一步拓展推荐女性人才渠道,完善推荐机制,定期、即时或在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前夕向党委组织部门、统战部门推荐各类女性人才。要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网络优势,积极培养、推荐女性入党积极分子,把壮大女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与推进各类女性人才成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进一步推进妇联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培养输送女干部工作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