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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全国妇女联合会
【发文字号】 妇字[2010]40号
【颁布时间】 2010-11-26
【实施时间】 2010-11-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016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全国妇联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促进女性人才成长的意见

[接上页]
积极搭建女性人才交流服务平台。要充分发挥妇联组织联谊、联系、联合的优势,发挥引导、服务、凝聚的作用,通过开展联谊活动、举办发展论坛、实施牵手行动、推动成立以女性为主体的社会团体等,搭建女性人才之间交流思想、增进共识、促进发展的平台,搭建妇联组织与各类女性人才之间沟通信息、了解意愿、研究问题、提供服务的平台,搭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女性社团之间合作发展的平台。要进一步加强各类妇女组织联合联动,形成规模效益,促进女性人才成长。全国妇联要继续拓展组织网络建设,继续与中国女企业家协会联合开展“女大学生创业导师行动”,为女大学生创业就业、成长成才提供服务。

  (三)加强教育培训,为女性人才提高素质增强实力提供服务

  提高素质,增强实力,是促进女性人才成长的重要内容。要根据人才强国战略要求,落实“两个大规模”的战略部署,推动国家加大对以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各类女性人才教育培训的投入,建立项目激励制度,实行积极的性别倾斜政策,着重理论武装、知识更新、技能提升。

  积极推进 “四自”教育。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开辟多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倡导“四自”精神,宣传“四自”典型,使“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成为时代女性普遍的价值追求。要组织优秀女性人才走进校园,与女大学生开展交流对话,坚定信念,分享经验,砥砺意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要深入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激励女性人才投身国家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更加自尊,尊重自己的人格,捍卫自己的尊严;更加自信,对事业充满信心,依靠自己的能力去实现所追求的目标;更加自立,强化独立的意识,在主动奉献中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更加自强,不怕困难、不怕挫折,顽强拼搏、奋发进取,成为国家建设的主人、自己命运的主人。

  积极推动女性人才特色培训。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女领导干部培训,帮助她们全面了解妇女发展状况,增强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意识,全面提高参政议政能力。依托团体会员推进女职工岗位培训,推进女性经营管理者、女专业技术人才拓展视野、提升业务能力培训。依托政府资源,开展农村妇女科技培训、创业就业培训和学历教育,推动“阳光工程”和“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等政府培训计划提高农村妇女参训率。继续推进全国农村妇女现代远程教育专题教材制播工作,推进巾帼家政培训。要大力推动妇女儿童社会工作培训,推进妇女儿童社工人才队伍建设。

  充分发挥培训资源功效。要努力办好女子院校、妇干校、妇女创业就业培训基地、妇女人才培训中心等阵地,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大力开发全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妇女/性别研究培训基地的功能,充分发挥他们在知识信息和人力资源等方面的优势。要进一步拓宽培训渠道,充分利用境内外各种培训资源,开展有针对性、覆盖面广、实用性强的女性教育培训,为提高女性综合素质、促进女性全面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四)加强宣传激励,为女性人才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大力倡导“四自”精神,选树先进典型,破除束缚女性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文化影响,不断优化女性人才成长的社会环境。

  大力宣传文明进步的妇女观。运用多种手段和形式,注重传统宣传方式与现代多媒体方式有机结合,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有机结合,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现代社会性别理念与方法,推动将其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建设,纳入国家社会科学研究规划。积极推动性别平等发展课程纳入党校、行政院校等领导干部必修课程,纳入高等院校学生公共必修课程。推动完善中小学教科书性别教育题材,在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开设社会性别课程,积极推动构建尊重女性人才、关心女性人才、保护女性人才、成就女性人才的社会风尚,形成有利于女性人才成长的社会环境。

  大力宣传党的人才工作方针政策。依托报刊网络等多渠道多形式,宣传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在全国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宣传国家和地方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宣传女性人才成长规律研究成果。推动并配合党政部门,宣传促进女性人才资源开发与使用、改善人才性别结构、激励女性人才成长的政策措施以及取得的积极成效。着力改变传统的人才观念,树立女性人才资源观,推动人才工作新思想新要求新政策的传播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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