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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府
【发文字号】 昌州政办发[2008]60号
【颁布时间】 2008-02-04
【实施时间】 2008-02-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059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州加快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州加快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

  (昌州政办发[2008]6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自治州加快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自治州加快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意见

  


  为加快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理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效益,保障自治州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国办发〔2002〕45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2004〕99号)和《关于印发自治州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州政办发〔2006〕225号)精神,制定本意见。

  


  一、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必要性

  昌吉州有国有水利管理单位11家,其中州级2家,县级水利管理单位9家,除州水利管理总站在2006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纳入财政预算内管理外,其余10家水利管理单位均为自收自支单位。

  水利工程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50多年来,昌吉州兴建了一大批水利工程,形成了十几亿元的水利固定资产,初步建成了防洪、排涝、灌溉、供水、发电等工程体系,在抗御水旱灾害,保障经济社会安全,促进工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保护水土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水利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日趋突出,主要是: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不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以下简称水管单位)机制不活,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经费不足,供水价格形成机制不合理,国有水利经营性资产管理运营体制不完善等。这些问题不仅导致大量水利工程得不到正常的维修养护,效益严重衰减,而且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如不尽快从根本上解决,国家近年来相继投入巨资新建的大量水利设施也将老化失修、积病成险。

  根据国家、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昌吉州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与全疆同时起步,于2006年组织水管单位完成了全州水利管理单位两定方案和经费测算工作。目前,自治区已于2007年底解决了水利厅所属6个水管单位的两项经费,即公益性人员经费和公益性资产维修养护费,并全部纳入2008年及今后年度的财政预算。按照国务院《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中“在2007年底完成水管体制改革任务”的要求,昌吉州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已严重滞后。因此,推进水管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二、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和任务

  指导思想: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积极探索各种有效措施,建立科学合理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水利工程运行机制,为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和效益的正常发挥,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建立牢固的体制基础。

  目标:按照“管源头、放中间、控末级”,逐步建立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建立科学管理、经营规范的水管运行机制;建立市场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体系;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和有效的水费计收方式;建立规范的资金投入、使用、管理与监督机制,为自治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重要的防洪减灾保障、水资源供给保障和水环境保障。

  原则:正确处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关系;正确处理责、权、利的关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正确处理近期目标与长远发展的关系。

  任务:各县市要在2008年3月底前完成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两定”测算的复核工作,2008年4月底前县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必须通过当地人民政府批准,2008年6月底前水管单位公益性人员经费和公益性资产维修养护费必须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其中人员经费必须落实到位,工程维修养护费到位率达到30%,2009年达到60%,2010年达到100%。2008年7月为总结验收阶段,对改革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报请上级进行检查验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水管体制改革的领导。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是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水利改革最重要的一项改革。2008年是国家、自治区水管体制改革的最后期限,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州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负责全州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各县市也要落实责任,成立相应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组织领导辖区内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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