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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陕西省建设厅
【发文字号】 陕建发[2010]263号
【颁布时间】 2010-12-07
【实施时间】 2010-12-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15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7页 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有关制度的通知

[接上页]


  处罚文书之三十一

  

  
罚没款(物)票据

  


  处罚文书之三十二

  

  
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  住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被申请人: 身份证号:  电话: 

  法定代表人:  住址:  电话: 

  请求事项: 

  

  事实与依据:

  申请人对  一案,于 日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名称、文号),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申请人至今未按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特申请贵院给予强制执行下列项目:

  附:案件简介及有关材料件。

  1. 

  2.

  此致

   人民法院

  

  
(行政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处罚文书之三十三

  行政处罚案件结案报告

  

  

案由

 

法人

或者

其他

组织

名称

 

 

负责人

姓名

 

职务

 

住址

 

联系电话

 

公民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结案理由

处罚执行情况

 

未执行部分应有专门说明

罚没财物处理结果

 

 

调查人员结案意见

 

机关负责人意见

 

 



  

  处罚文书之三十四

  案卷封面

  

  
 

(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行政处罚

 

案 卷

 

 

 

〔 〕卷号

案由

 

当 事 人

 

执法人员

 

结案时间

 

保管期限

 

 本卷共 件 页



  

  处罚文书之三十五

  卷 内 目 录

  

  

序号

材 料 名 称

页次

备注

 

 

 

 

 

 

 

 

 

 

 

 

 

 

 

 

 

 

 

 

 

 

 

 

 

 

 

 

 

 

 

 

 

 

 

 

 

 

 

 

 

 

 

 

 

 

 

 

 

 

 

 

    
    
    
    
    


  

  处罚文书之三十六

  卷内备考表

  

  

卷内情况说明

 

立卷责任人:  执法人员:

 

年月日 年月 日

 

审查人:批准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

  


  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部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质量和水平,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一、基础标准部分

  (一)主体合法

  1.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具备法定资格。

  2.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3.被处罚主体认定准确。

  (二)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1.违法事实与情节认定清楚,表述准确。

  2.认定违法主体和违法行为的证据充分,并且主要证据具有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

  (三)适用法律正确

  1.实施行政处罚有明确、有效的法律依据。

  2.适用法律正确,且引用条、款、项、目准确、完整。

  3.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四)程序合法

  1.按照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的步骤、顺序实施行政处罚。

  2.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取证。

  3.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向当事人履行告知义务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

  4.对符合听证条件的,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当事人要求听证的,依法举行听证。

  5.行政处罚决定经过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履行集体讨论程序;依法应由上一级行政机关批准或决定的行政处罚案件,必须上报。

  6.应当送达的法律文书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时间送达,并有送达回证。

  7.依法应当移送其他机关的案件,必须移送。

  二、文书规范标准(100分)

  (一)立案阶段(共5分)

  立案审批文书

  (1)有案件来源,即注明案件是来自现场检查、举报、交办还是移送等内容;(1分)

  (2)有案情记载;(1分)

  (3)有承办人意见,应注明当事人可能违反的法律、法规、 规章的名称;(1分)

  (4)有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审批意见、签名和日期; (1分)。

  (5)在规定时间内立案。(1分)。

  (二)调查取证阶段(共35分)

  1、检查(勘验)笔录(共10分)

  (1)有现场检查的起止时间、场所记载;(2分)

  (2)现场检查的内容清楚;(2分)

  (3)有被检查人的基本情况; (2分)

  (4)现场检查情况记录准确、客观、全面;(2分)

  (5)有被检查人对笔录的意见及签名(被检查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签名的,应有见证人或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名并说明原因)。(2分)

  2.询问笔录(共10分)

  (1)有询问的起止时间、地点;(1分)

  (2)一份询问笔录针对一个被询问人;(1分)

  (3)被询问人基本情况完整;(1分)

  (4)询问笔录记录的内容完整;(2分)

  (5)有两名执法人员的签名;(2分)

  (6)笔录有被询问人逐页签名(被询问人拒绝签名的应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名并说明原因);(2分)

  (7)笔录中有涂改之处时,应有被询问人压指印、盖章或签名。(1分)

  3.调查取证与保存证据文书(共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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