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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4、继续深入推进企业廉洁文化建设。认真总结推广近年企业廉洁文化建设的经验做法,以进企业、进岗位、进社区、进家庭和上报纸、上电视、上网络、上墙头等“四进四上”活动为抓手,夯实反腐倡廉建设的群众基础,努力营造“依法经营、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舆论氛围。分层次、分专题抓紧抓好党员职工和有业务处置权重要岗位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反腐倡廉教育,切实增强国企职工廉洁自律的良好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 15、进一步巩固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成果。督促企业领导人员自觉加强对廉洁从业规定的学习,严格自律,带头做到七个不准,即:不准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不准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不准在企业资产整合、引入战略投资者等过程中违规决策谋取私利;不准擅自抵押、担保、委托理财;不准利用企业上市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信息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不准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提供虚假财务报告;不准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自定薪酬奖励、兼职取酬、滥发住房及其他补贴。 六、积极推进企业惩防体系建设,着力完善治本抓源头工作机制 16、把构建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作为工作主线。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市委的具体要求,把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企业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把坚决惩治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贯穿于企业深化改革发展始终,体现在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加强对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完善实施细则和任务分解方案,制定保障措施,完善考评体系,定期总结分析,适时调整优化,相互借鉴促进,整体推进企业源头治腐工作。 17、大力加强企业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继续坚持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制、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行之有效的基本制度,结合企业实际补充完善,改进企业道德风险制度设计。完善企业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集体决策的范围和程序,严格执行投票表决和程序记录的规定,加强决策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防止个人独断专行。建立和完善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职务消费、股权激励、业绩考核等方面的监管制度,为惩治和预防腐败提供制度保证。 18、精心构筑企业权力运行的监督制衡机制。加强国资监管制度与企业内控机制的有机结合,科学配置权力,完善议事规则,规范工作流程,在企业内部形成用制度规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运行机制。充分运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成果,积极探索建立国有企业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商业贿赂行为的长效机制,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现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从“硬约束”和“软约束”两个方面同时着手,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七、加强监督资源的协调配合,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合力 19、充分发挥纪委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组织协调功能。充分发挥纪委协助同级党委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的职能,制定落实措施,细化具体规定,着力抓好党员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在继续贯彻落实责任制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党务公开,保障落实党员权利,积极探索创新党内监督的途径和方法,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内监督。 20、积极探索整合企业监督资源的新途径和新方法。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监督、监事会监督、审计监督、纪检监督、业务部门管理监督、职工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等不同监督渠道的作用,建立健全不同监督主体信息、资源、成果共享和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借鉴上市公司监管模式,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及其工作规则,加大对董事会依法决策、经理层贯彻执行、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对国有出资人任用的股权代表、高管人员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继续做好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和厂务公开民主监督工作。 21、以高科技手段为支持继续深化企业效能监察工作。重点对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策议事程序、资产债务处置、工程建设招标、内部股权激励、干部职务消费、涉讼资产流失、物资集中采购、分支机构设立、非主业和高风险投资等热点环节开展效能监察和责任追究,确保国资系统政令畅通。重视信息网络技术在效能监察工作中的运用,借助在线实时监控、不可逆操作、自动警示等技术手段解决监督部门信息不对称问题,以管理信息化实现业务透明化,带动监控高效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