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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一五”水泥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海南省“十一五”水泥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市、县政府和省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站在科学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调整水泥工业产业结构,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对落实我省节能减排任务,具有重大意义。 二、各有关市、县政府要按照淘汰计划所确定的时间、目标和要求,细化实施方案,成立专门机构,建立责任制度,逐级分解任务,切实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三、受省政府委托,由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与各有关市、县政府签订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责任书。 四、各有关市、县政府要积极帮助被关闭的立窑水泥企业解决实际问题,认真做好下岗职工的安置工作。针对相关情况和存在问题要及时向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报告。 五、各级政府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运用可行的市场手段,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确保《实施方案》落到实处,努力实现我省“十一五”水泥工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总体目标和基本任务。 二○○八年一月三十日 海南省“十一五”水泥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和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 1、总量目标。到2010年,全省水泥总产能预期目标1400万吨/年,“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18%,其中,新型干法水泥设计生产能力达到1200万吨/年,占857%。 2、节能降耗与资源综合利用目标。到2010年,日产4000吨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吨水泥综合电耗小于90千瓦时,吨水泥熟料煤耗小于110千克标准煤,水泥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比2005年下降30%,采用纯低温余热发电的生产线达100%。 3、环保目标。水泥行业污染物总量控制达到减排要求,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 4、立窑水泥产能淘汰目标。“十一五”期间淘汰立窑水泥产能250万吨,占全省立窑水泥产能的614%。 5、散装水泥推广目标。到2010年,全省水泥散装率达到40%以上。 6、布局目标。全省形成以昌江工业开发区为主的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基地,市县合理布局粉磨站、中转库或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的水泥工业产业格局。 (二)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新型干法水泥骨干项目,分阶段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转变水泥工业发展方式,优化水泥工业产业布局,加强节能减排,促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水泥工业产业集中度和行业整体竞争力,实现全省水泥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推进计划 (一)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建设计划。 1、2006年-2007年,建成昌江华盛第一条日产5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新增新型干法水泥生产能力200万吨/年。 2、2008年-2009年,建设昌江华盛第二条日产5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昌江国投第三条日产5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昌江叉河两条日产2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三条生产线均同步配套建设余热发电项目,合计新增新型干法水泥生产能力600万吨/年。 3、“十一五”末,根据水泥市场供需情况,适时上马建设昌江华盛第三条日产5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 (二)淘汰和改造(转型)立窑水泥生产能力推进计划。 分阶段淘汰全部立窑水泥生产能力。目前,全省立窑水泥生产能力合计有407万吨,“十一五”期间,淘汰立窑水泥生产能力250万吨。淘汰落后水泥产能的原则:一是窑径小于22米的立窑水泥生产线;二是窑径小于30米的立窑水泥生产线;三是已停产的立窑水泥生产厂家;四是排放不达标或没有自备矿山资源或远离矿山资源的立窑水泥生产企业和生产线。 推进计划:2007年--2008年,淘汰和改造(转型)立窑水泥生产能力102万吨,拆除(转型)生产线8条;2009年,淘汰和改造(转型)立窑水泥生产能力88万吨,拆除(转型)生产线10条;2010年,淘汰和改造(转型)立窑水泥生产能力60万吨,拆除(转型)生产线6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