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3.投标资格环节。检查投标单位是否按规定办理了投标资格审查登记,并取得了建设工程项目投标资格证;投标单位的资格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是否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内密封送达,并交纳了投标保证金或提供银行保函。 4.评委组成环节。检查评委产生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评委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是否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是否遵守了相应的回避制度。 5.评标报告环节。检查评标标准和方法是否存在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歧视或排斥潜在投标单位的规定;是否有书面评标报告,内容是否齐全,评委是否签字;标底开标前是否进行密封,是否存在违反保密规定、泄露标底的行为;定标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中评标定标办法;评委是否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投标单位是否存在串标或采取欺骗方式谋取中标的行为。 (四)检查施工管理情况。主要检查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环保控制等环节。 1.质量控制环节。依据质量检验检测报告等有关资料,重点检查以下情况: 一是检查是否建立健全了质量保证体系,层层落实了质量管理责任,有关质量检验检测报告是否真实齐全。 二是检查从事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人员是否正确履行职责,是否存在擅离职守、监督不到位的现象。 三是检查对造成严重工程质量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是否依纪依法进行了追究。 2.进度控制环节。检查项目总体统筹控制计划等相关资料和工程现场是否一致,检查是否严格按照工程进度计划进行施工,是否存在不合理延误工期的情况。 3.投资控制环节。依据概算、预算、结(决)算“三算”资料,重点检查以下情况: 一是检查“三算”管理是否按有关规定执行,是否存在超批复提高设计标准、变更设计或搞计划外工程的情况。 二是检查按合同约定或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的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不按合同约定或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的现象。 三是检查是否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资金的筹措和使用管理,是否存在挪用资金、挤占成本等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 4.安全环保控制环节。检查是否制订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具体措施是否得到了落实;发生责任事故是否存在隐瞒不报的情况,对责任事故是否按有关规定进行了责任追究。 (五)检查合同管理情况。主要检查合同审批、合同签订、合同履行等环节。 1.合同审批环节。依据工程建设合同台账、重大合同的立项、对方资信调查、法律审查等有关资料,检查合同审批资料是否齐全,审批程序是否规范,重大合同是否经相关部门会签、审批,是否存在越级、越权审批和不审批的现象。 2.合同签订环节。依据与工程建设项目相关的各种合同、签约对方的法律资质证明、授权委托书、与签约有关的信函资料、谈判记录、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等有关资料,重点检查以下情况: 一是检查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监理等各环节是否都签订了合同。 二是检查合同原件及相关资料是否齐全、规范,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合法有效,权利义务的规定是否明确具体。 三是检查合同对方是否具有相应的法律资质,签约行为是否经过授权委托。 四是检查采取招标投标方式订立的合同内容是否与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投标文件相一致,签约双方是否订立了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五是检查中标单位是否存在将中标项目转让他人或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的现象,与工程建设项目相关的担保行为是否合理合法。 3.合同履行环节。依据合同、合同履行与结算申请、重大合同终结申请、违约行为的记录及证据、合同变更及解除的协议等相关资料,重点检查以下情况: 一是检查是否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了跟踪监督,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行为是否得到了及时有效的纠正和补救,是否及时搜集了对方违约的证据。 二是检查项目合同的变更、解除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 三是检查结算内容及款额是否与合同及其变更条款相符,审查手续是否完备。 (六)检查竣工验收情况。主要检查竣工验收、决算审计、工程尾款支付等环节。 1.竣工验收环节。依据查阅竣工验收报告、专业验收报告、附件和竣工验收证书等有关资料,重点检查以下情况: 一是检查是否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了竣工验收,竣工验收程序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备,资料是否齐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