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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是检查是否有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署的监督报告和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2.决算审计环节。依据竣工决算报告和竣工审计报告等有关资料,检查是否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了结算,是否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了决算审计,是否对剩余物资提出了妥善的处理意见。 3.工程尾款支付环节。依据有关账簿和支付凭证等有关资料,检查工程尾款是否按合同约定的日期、金额和方式支付,是否存在提前支付、拖延支付或超合同价款支付等行为,是否制订了尾工工程的监督管理措施。 (七)检查廉政建设情况。主要检查受理信访举报和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情况。 1.检查是否及时受理反映项目建设相关单位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并组织调查核实。 2.对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个人是否认真处理。 3.是否按规定上报直接反映给检查组的有关问题。 二、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 (一)听取有关中央企业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情况的介绍。 (二)实地考察投资或承建的项目,现场了解项目建设的有关情况。 (三)制定下发问卷调查表,组织项目建设相关人员认真填写,进行汇总分析。 (四)查阅被检查项目的有关文件、资料和各种记录。 (五)组织召开座谈会和进行个别谈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