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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皖政〔2010〕5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 (一)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重要作用。近年来,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为农服务宗旨,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大力实施“新网工程”建设,扎实开创联合社、基层社、社有企业、经营网络新格局,发展活力不断增强,经济实力稳步上升,服务能力明显提高,为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作出了重要贡献。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特别是在服务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中,充分发挥其活跃农村流通、拉动农村需求、建设现代农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作用。 (二)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总体要求。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必须始终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合作制基本原则,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完整、扎根基层和流通网络覆盖城乡的优势,大力推进经营创新、组织创新、服务创新,加快构建运转高效、功能完备、城乡并举、工贸并重的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开拓农村市场,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努力将各级尤其是县乡两级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经营性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公益性服务作用不断体现的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成为全市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 二、全面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 (三)健全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支持供销社培育建设一批具有统一采购、跨地区配送功能的农资经营龙头企业,发展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服务的“放心农资店”。建设区域性农资物流配送中心,办好庄稼医院,组建农资企业集团,大幅提升农资连锁经营服务网络覆盖面,发挥供销社在农资供应中的主渠道作用。尽快建立健全市级化肥、农药、种子储备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供销合作社企业,承担化肥、农药等重要物资的国家商业、救灾等储备任务,并给予政策扶持。支持供销合作社兴办农资大市场,打造农资现代物流基地,构筑规模化、网络化、超市化、信息化的农资现代经营服务体系。 (四)提升农村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支持供销合作社加快传统经营网络改造升级,加强区域物流配送中心、连锁超市和便利店等农村零售终端建设,逐步形成县有配送中心、乡有超市、村有便利店的连锁经营体系,营造便利实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支持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日用消费品连锁骨干企业,引导骨干企业向农村延伸。鼓励供销合作社发挥“一网多用”优势,拓宽经营领域,促进农村商品流通。 (五)加快发展农副产品现代购销网络。供销合作社要积极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实施“农超对接”工程,推动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基地、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经纪人的产销衔接,培育农产品品牌,为农民进入市场搭建平台、打开通道。支持供销合作社建设棉花仓储物流设施,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受政府委托,承担国家棉花储备、进出口等任务。支持供销合作社建设各类农产品市场,着力打造一批集仓储运输、冷链物流、检验检测、信息服务于一体的现代化农产品批发市场。 (六)加快发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鼓励供销合作社积极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经营业务,加快专业化分拣中心、区域再生资源回收集散市场和综合利用处理基地建设。购建回收、加工、综合利用处理一体化的区域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合理布局社区和村镇回收网点,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支持供销合作社有条件的企业依法开展废旧家电、报废汽车等回收拆解业务,形成回收、分拣和加工利用一体化经营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实现再生资源产业化经营、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